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933.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4.86万元。”
2、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59),业绩预告显示“营业收入为5600万元-6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3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业绩预告未发现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业绩预告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本次冻结股份占大有控股所持股份比例的54.69%,其控股股东地位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函书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4、经向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59),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业绩预告未发现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