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6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7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糖酒”)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今日收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确认,国大集团暂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781,800股,占总股本的0.15%,受让方为浙商糖酒控股股东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食品”),国大集团与浙商食品系一致行动人。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具体如下: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未违反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3、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为优化资源配置,浙商食品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下属全资子公司浙商糖酒持有的公司股票。国大集团与浙商食品仍为一致行动人。另外,浙商食品承诺在受让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截至2022年8月18日,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