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8月19日起,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开始代理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A:“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A”,基金代码A:016412;基金简称C:“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C”,基金代码A:016413)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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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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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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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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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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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六个月。
3、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