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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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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2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函,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名称由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大春变更为周锋,其他工商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2年5月份完成了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2,648,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广济药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343,481.43元,其中:资金专户存款余额14,343,481.43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60,000,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账户416180100200050048系募集资金专户416180100100174736下的工程保证金子账户,用于“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下属支行,业务落地实施办理处,无对外签署合同权限,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只能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名义签署。

  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60,000,000.00元。

  三、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孟州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7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7日上午11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蒋涛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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