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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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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1,854,157,4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864,4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

  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0,592,597.94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6,940,185.26元;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93,652,412.68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8,700,355.34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3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并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和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分别与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和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07 0078 8018 0000 2637)已于2022年3月8日注销。

  2.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11 3010 0100 4600 03)已于2022年3月29日注销,注销前节余金额186.19元已于当日转入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号7707 0078 8015 0000 2096于2022年7月29日注销,注销前节余金额60.70元已于当日转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瑞翔和)、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及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前述被担保人均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在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基础上,拟增加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即为前述公司合计担保总额度为1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担保总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其中包含上述全资子公司存续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加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234.7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久瑞翔和、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及湖南久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押汇、保理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时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其中包含存续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担保余额),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瑞翔和、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及湖南久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为久瑞翔和、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及湖南久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押汇、保理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即为前述公司合计担保总额度为1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担保总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其中包含前述全资子公司存续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加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久瑞翔和

  成立日期:2011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贺晞林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辰中路22号(久日化学股份公司办公楼2楼)

  经营范围:化工(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日用百货、纸制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文化办公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久源技术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齐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学府西路1号东区D12号B座302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材料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内蒙古久日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孙建忠

  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工业园区冶金化工区内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加工、咨询、销售(危化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湖南久日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胡祖飞

  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茅洲地块99号

  经营范围: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N,N-二甲基丙烯酰胺、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1-丙酮、1-(4-吗啉基苯基)-1-丁酮、4-苯基二苯甲酮、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磷酸乙酯、丙烯酰吗啉、N,N-二甲基氨基丙基丙烯酰胺、环己甲酰氯、一氯乙烷、均三甲基苯甲酰氯、2-甲基-1-苯基-1-丙酮、苯基环己基甲酮、1-(4-氯苯基)-2-甲基-1-丙酮、1-(4-氯苯基)-2-甲基-2-氯-1-丙酮、1-(4-氯苯基)-2-甲基-2-(4-吗啉基)-1-丙酮、安息香双甲醚、邻苯甲酰基苯甲酸甲酯、对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对二甲氨基苯甲酸异辛酯、2-氯-2-甲基-1-苯基-1-丙酮、1-氯环己基苯基甲酮、邻苯甲酰基苯甲酸、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2,4,6-三甲基苯甲醛、苯基亚膦酸二乙酯、氯化钠、氯化铝、硫酸钠、聚氯化铝、二环己基甲酮、亚磷酸、甲醇、盐酸、异丁酰氯、二异丙基甲酮,以上光引发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亚磷酸、甲醇、盐酸、异丁酰氯、二异丙基甲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9月2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述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万元

  ■

  上述2022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等相关事宜,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增加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瑞翔和、久源技术、内蒙古久日及湖南久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押汇、保理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时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述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为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6000.00万元(含本次新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的25,000.00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77%、27.44%。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199                                        公司简称:久日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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