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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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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方向明确,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999.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708.5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98.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68.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29.7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6.7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2,345.19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345.1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410.2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53.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21.2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2.1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232.10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2.4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年8月17日,公司已将18,5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7日,公司已将18,5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7,40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2.90%,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5,766,51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8月17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406.0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170.53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7,40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最新央行公布LPR贷款利率3.7%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44.02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7,406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的意见

  2022年8月18日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5,766,51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协定存款等,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负责人付淼妃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付淼妃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付女士在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经营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文娇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文娇女士,1986年11月1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周文娇女士于2010年7月入职本公司先后任出纳、核算会计、总账主管、华南区核算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周文娇女士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文娇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总经理,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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