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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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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3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及公司自查,发现年报部分内容有误,现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更正前:

  一、《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 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035.5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6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

  更正后:

  一、《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 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274.1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8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力合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1元,共计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部分募集资金期末存放在临时账户中,具体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下辖机构。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专业的芯片设计研发测试中心、电力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和无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改善研发工作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 至8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贺臻先生

  总经理:LIU KUN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颖女士

  财务总监:周世权先生

  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至8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26719968

  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贺臻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以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时适用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 年9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6日15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6日

  至2022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一)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9月2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联系人:吴颖、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公司章程》上述修订如因增加、删除章程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其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此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88589              公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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