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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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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7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1、报告期内,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朱敦尧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葛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汤湘希先生、蔡忠亮先生、王宇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蔡幼波先生和刘大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凯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2、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分别为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李森林先生及葛坤先生;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蔡忠亮先生、汤湘希先生及王宇宁女士。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蔡幼波先生、刘大安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凯先生组建。

  3、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敦尧先生为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朱敦禹先生及葛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蔡幼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96万股,授予价格为35.98元/股。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并以2022年4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9.70万股,授予价格为35.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为10.64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为88,632.91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同时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变化:2022-054)。

  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20,000万元超募资金划拨至公司基本户中,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

  (四)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0元受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持有的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300万元出资额即46%股权,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让实控人持有的山东光昱股权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山东光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股权,间接持有武汉光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完毕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经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92,62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48,9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2022年03月0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庭信息技术株式会社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古屋光庭信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名古屋光庭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等由东京光庭承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京光庭已完成了对名古屋光庭的吸收合并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南京光庭,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公司设立后,将承继南京分公司的资产、业务及人员等,南京分公司将予以注销。报告期内,南京光庭已于6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八)设立分公司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分公司设立工作正在推进中。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2年2月,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因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本报告期内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2021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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