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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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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6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7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疫情影响,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王宏安、杨守杰、寇望兴、刘中会、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6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7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因疫情影响,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分别为郭十奇、郭世峰、温志高、魏江。经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推举,由郭十奇先生担任此次会议的召集人,负责此次会议的召集、主持工作。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3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8元,共计募集资金132,341.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42.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6,998.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6,99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67.22万元

  (二) 2016年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使用金额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金额为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4,900.00万元和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3年募集资金

  1.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4年1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定期存款账户属于主账户附属账户

  (二) 2016年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向东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宇”)、中信证券与存放北方红宇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特种”)、中信证券分别与存放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七天存款账户为募集资金账户附属账户,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1.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1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建设需要进口的高端先进研发、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延迟。待设备到货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等,并涉及外方人员隔离等,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迟。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年6月30日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16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计划开展。

  [注2]截至2021年12月28日,“年产12万克拉高温高压法宝石级培育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总验收

  

  附件1-2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45万元。已完成多台(套)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厂房及生产线改造按计划推进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方红阳对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346万元。已完成多台(套)工艺仪器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

  [注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工作

  [注4]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方向东对xx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43万元。项目已完成包括装配工房在内的多个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多条主要生产线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及优化,其余建设内容按照计划逐步开展

  [注5]截至2022年6月30日,红宇专汽对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39万元。项项目重点围绕产品生产线及原有冷藏车生产线进行升级技术改造进行了投入。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6]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97万元。项目已完成部分生产工房、库房改扩建工程及工艺设备的购置安装。其中关键设备立式加工中心、高速加工中心、表面处理生产线、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电子装配生产线等等已安装完毕。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7]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781万元。项目主要进行了部分生产工房改扩建工程及主要产能设备的新增及改造。其中部分关键设备已安装完毕;精密零部件自动化加工生产线正在组织安装调试。其他建设内容正按计划实施中。

  [注8]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418万元。在前期建设投入的基础上,数字基础条件系统装配应用开展建设,包括热压加工条件在内的项目继续开展续建及工艺调试等各项工作。

  [注9]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机特种己对xx零部件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059万元。已完成柔性制造单元及单室真空退火炉安装调试等工作,淬火炉自动化生产单元制造并到货安装调试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2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红阳募集资金将用于“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291,433,794.29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红阳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北方红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方红阳“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22,570.41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444.8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27.25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3,760.00万元。“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6,572.97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345.6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1.36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1,820.00万元。

  三、北方红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5日,北方红阳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北方红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红阳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北方红阳预计节约财务费用609.00万元。

  (二)导致北方红阳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北方红阳为特种装备生产总装企业,资金投入时间早、占用大、周期长,且货款结算相对滞后,导致其流动资金不足。

  (三)北方红阳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北方红阳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北方红阳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等情形,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已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情形。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北方红阳承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从事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督促北方红阳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红阳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红阳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北方红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北方红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北方红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3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滨海募集资金将用于“XX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可用募集资金498,601,657.68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北方滨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北方滨海“XX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1,784.5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7,196.6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0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21.31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5,172.00万元。“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8,075.66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8,780.5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6.03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1,964.00万元。

  根据北方滨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 北方滨海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北方滨海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种类

  本次北方滨海进行现金管理是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北方滨海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选择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北方滨海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北方滨海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北方滨海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北方滨海的影响

  1.北方滨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是在确保其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其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北方滨海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北方滨海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北方滨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北方滨海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北方滨海和北方滨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4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滨海募集资金将用于“XX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498,601,657.68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北方滨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方滨海“XX研发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1,784.5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7,196.6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0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21.31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5,172.00万元。“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8,075.66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8,780.5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6.03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1,964.00万元。

  三、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3日,北方滨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北方滨海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北方滨海预计节约财务费用217.50万元。

  (二)导致北方滨海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北方滨海为特种装备生产总装企业,资金投入时间早、占用大、周期长,且货款结算相对滞后,导致其流动资金不足。

  (三)北方滨海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北方滨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北方滨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等情形,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已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情形。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北方滨海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从事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督促北方滨海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滨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滨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5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

  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红宇专汽募集资金将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95,308,033.56元。

  为规范公司及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红宇专汽“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9530.8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639.3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9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2.78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370.00万元。

  根据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红宇专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红宇专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种类

  本次红宇专汽进行现金管理是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红宇专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选择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红宇专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红宇专汽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红宇专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红宇专汽的影响

  1.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是在确保其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其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红宇专汽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拟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红宇专汽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拟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红宇专汽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红宇专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76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红宇专汽募集资金将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95,308,033.56元。

  为规范公司及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红宇专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红宇专汽“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9,530.8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639.3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9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2.78万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370.00万元。

  三、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5日,红宇专汽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红宇专汽预计节约财务费用213.00余万元。

  (二)导致红宇专汽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由于受国家和行业政策的影响,客户不能及时办理机动车上户手续,延长了货款回收期等原因,造成红宇专汽流动资金周转不足。

  (三)红宇专汽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红宇专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红宇专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等情形,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已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情形。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红宇专汽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从事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督促红宇专汽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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