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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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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85                                公司简称:苏利股份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缪金凤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晨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第15号解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5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5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价格变动说明:主要原因为受市场需求量增加影响,价格较高的嘧菌酯原药销售比重上升,引致农药及农药中间体的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升;

  阻燃剂及阻燃剂中间体价格变动说明:主要原因为溴素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传导使得十溴二苯乙烷的销售价格上涨;以及价格较高的新产品溴化聚苯乙烯产能逐步释放、销量增加,引致阻燃剂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较同期增长83.53%。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溴素价格变动说明:主要原因为能源双控后,国产溴素价格在今年上半年涨幅较大且持续高位,进口溴素价格与国内市场同期价格联动,因此上半年价格远高于去年同期。

  间二甲苯、纯苯变动说明:主要原因为国际局势动荡等因素导致原油价格大幅上涨,与原油相关的大宗产品及其下游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4,6-二氯嘧啶变动说明:主要原因为能源双控后其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4,6-二氯嘧啶价格较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8号)核准,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572,11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7,2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91,559.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619,440.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2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 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319,234.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94,746,644.25元。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苏利(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宁夏”)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3月8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已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23日,公司、子公司苏利宁夏已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益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694,225.4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1384号《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4.8亿元,理财到期并收回金额为2.5亿元,收到理财收益25.85万元,理财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有2.3亿元理财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包含用自筹资金及承兑汇票预先投入后在7月份置换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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