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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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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唐耀武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刘章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人员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任刘章满先生、郭玉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刘章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郭玉伟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相关人员简历:

  刘章满,男,48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营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北营炼钢厂副厂长;北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助理兼科协主席、技术中心主任;北营公司总工程师兼科协主席、新产品部部长、棒线材开发项目部经理、棒线材研究所所长;本钢北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本钢板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本钢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玉伟,男,52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公司炼铁厂厂长助理、炼铁厂副厂长;本钢板材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炼铁总厂副厂长;北营公司党委筹建组成员、副总经理、本钢修建公司董事;本钢板材公司炼铁总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钢修建公司董事。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二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4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建平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斌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5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

  B股股东应在2022年8月2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大楼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计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大楼16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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