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及良知驱动,在十年战略的引领下砥砺前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043.8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76.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50%,主要原因为:1、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导致收入下降;2、个别项目技术研发一次性投入成本较高,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但有利于后期技术推广和差异化竞争;3、母公司人员增加导致用人费用增加,主要增加人员为研发人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8.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80%。报告期内,公司签约及中标项目金额合计29.95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33.14%。
1、持续完善升级自主产品,深耕细分行业解决方案研发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在已有的产品系列上持续投入研发力量,不断升级迭代,实现纵向创新;同时基于公司自主产品,结合生态伙伴产品及系统,面向重点行业用户,创新研发细分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以满足用户更全面完整的应用需求。
继续加大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及边缘控制产品的研发升级力度,完善智慧场景应用,在金融企业、上市企业办公建筑及产业园区类项目中,以自主产品结合生态合作伙伴产品创新细分行业解决方案,提升用户体验、价值和服务。
继续加大EMC007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的研发升级力度,并基于自主研发产品在项目中的运用,实现系统优化管理与节能控制创新应用;积极探索与双碳相关的物联网技术与产品研发课题,基于平台的算法引擎能力,研发针对中央空调制冷系统的AI算法,实现对中央空调制冷系统的AI全局优化控制,提升中央空调制冷系统的整体能效。
继续加大空间场景控制系统研发力度,通过在达实大厦试点部署,持续对相关产品进行测试验证和优化,全面推广基于空间场景控制系统等公司自主产品的办公类建筑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继续加大硬件产品高度国产化的C3-IoT研发力度,门禁硬件产品中芯片等元器件国产化率已达到85%,并实现批量销售。
继续加大精益手术室整体解决方案升级力度,以最新研发的精益手术室管理系统为核心,以围术期数据中心为基础,将手术室智能硬件与手术室智慧管理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初步实现在手术管理平台指挥下的全业务链的信息交互,统一协同和数据整合,从而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围术期全闭环管理和以效率为中心的手术室精细化运营。
基于达实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实现了智慧运维模块的功能扩展,并已在深圳地铁16号线项目中完成前期部署;轨道交通清分系统软件平台核心模块研发完成,基于乘客刷卡信息、视频AI、列车载重数据、手机信令等多元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新型时空路径算法”,实现了深圳轨道交通AFC业务的精准清分,并预留了大湾区城际轨道交通网和深圳城际轨道交通网清分接入功能。
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据中心精准能效控制与管理系统,形成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矩阵,进一步满足大规模、高标准数据中心的建设需求,并成功应用于多个数据中心标杆项目。
2、持续聚焦广深区域,实现公司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规模发展
2022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聚焦广深区域,以实现公司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的规模发展。建筑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保持了深圳区域的优势地位;自主物联网产品业务在深圳区域签约额约超过去年同期两倍;加大医院智能化业务在深圳区域的营销投入力度,推进公司智慧医院板块的组合营销模式,并开创院企合作新方式。
成功签约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综合监控项目,中标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及27号线一期综合监控(含通信)系统集成及安装项目,同时,面向已运营线路与客户拓展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上盖物业等多领域合作,签约深圳地铁一、二期工程运营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深圳地铁9号线及10号线售检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及多个上盖物业智能化项目,全方位巩固了轨道交通智能化业务在深圳地区的优势地位。
加大医院智能化业务在深圳区域的营销投入力度,推进公司智慧医院板块的组合营销模式,签约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项目;开创院企合作新方式,与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优势、通力合作,实现最大的共赢并促成后续双方在更深、更广领域的合作;明确了达实久信以精益手术室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的战略方向,签约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同济医院、浙大邵逸夫医院以及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智慧手术部项目,打造智慧医院标杆,助力智慧医疗行业发展。
继报合大数据中心、国能商贸云计算中心、招商证券数据中心等多个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后,报告期内签约深圳5G云数据传输交互中心项目,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据中心精准能效控制及管理系统、EMC007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C3物联网身份识别与管控系统等核心应用系统,为该项目提供环境控制与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持续积累数据中心领域项目经验并将在细分行业内树立品牌形象。
3、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2年上半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将用于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完善和升级自有产品,提升解决方案中自主产品的比例。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4、持续加强品牌建设,强化达实大厦的引领示范作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依托达实大厦行业绿色智慧的标杆形象,持续基于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展开宣传,累计组织线上线下品牌活动27场,吸引超过60余万人次的线上关注和数百行业客户的深度参与,加强公司品牌知名度。其中,“物联网与碳中和专题论坛暨达实智能上市12周年庆典”于2022年6月2日在达实大厦举行,活动采取线下论坛与线上直播的方式,来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深圳市国际低碳论坛发展中心、深创投、投控资本、华为等企事业单位及组织协会的90余位嘉宾莅临现场,并吸引了近6000人次的线上直播观看。
公司与深圳市国际低碳论坛发展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关于低碳减排领域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签署《高效制冷机房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研究合作协议》,拟基于各自的核心技术和学术资源,共同开展高效制冷机房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研究,从而推动节能减排项目的开发,减少建筑领域碳排放,助力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达实大厦2021年度的碳核查工作,并注册成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自营会员,拟通过持续的节能努力及碳交易手段,实现达实大厦的碳中和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持续完善项目管理流程,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2022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投标评审前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并定期更新客户信用风险状态,面对可能出现重大信用风险的用户,尽早终止项目前期跟踪工作,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标和预算管理,重点关注合同收款条件、履约保证金交付等条款,全流程把控项目风险。
加强项目管控与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对应收账款进行多维度管理,实时跟进关键项目收入进展情况,重点关注疑难应收账款落实,每月跟进疑难应收款进展情况,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对已出现支付风险的客户,由公司风险处理专项小组进行统筹协调管理,积极推进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及结算工作,及时催收已到期项目质保金,并通过以房产抵债、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同时,改变结算方式,采取以收控支、现款现货模式,对于个别重点关注客户的部分复工复产项目,公司在获得充分支付保证的前提下,予以支持和配合。
6、全面展开营销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机制保障
过去三年,公司从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经营使命、哲学及战略。2022年上半年,公司重点聚焦机制保障,通过学习业界最佳实践,以组织流程变革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从单打独斗到集成营销,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快速交付、高体验感的智能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必将带来公司规模化的发展。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数字医疗”)为久信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久信数字医疗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和南京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用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由久信医疗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久信数字医疗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
本事项还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2009年12月11日
3.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03号
4.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汤旭锋
6. 股权结构
■
7. 经营范围:二类6870软件的生产;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与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除三类)的销售与技术服务;医疗设备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久信医疗持有久信数字医疗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久信医疗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久信数字医疗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 董事会意见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久信数字医疗为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6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02,952.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0.7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定达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保定达实”)拟向银行申请金额2472万元的贷款,用于“保定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担保期限至足额收到当地财政第一笔缺口补助款日止。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还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保定达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 2021年9月16日
3.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东三环299号深圳园展示中心205室商用
4. 注册资本:620 万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黄德强
6. 股权结构
■
7.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应用软件开发(不含教育软件),信息系统设计和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医疗器械研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定达实向银行申请金额2472万元的贷款,用于“保定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贷款期限12年。由项目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及收益权质押,达实智能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待足额收到当地财政第一笔缺口补助款后解除担保义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保定达实100%的股份,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此次银行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6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02,952.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0.7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3,5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9月6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 上述提案2-7已经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已经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提案6、7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第6项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第7项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 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6、7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孔祥云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孔祥云,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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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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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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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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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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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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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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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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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孔祥云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以增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