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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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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基金项目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鲜果”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详见2022年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产业基金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2022年4月1日,该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2、广东广垦太证产业基金项目

  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丰”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广垦太证农业供给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详见2022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产业基金拟出资2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1,893.9394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3,106.0606万元人民币计入瑞德丰的资本公积。

  2022年8月10日,该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3、转让参股公司

  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拟将持有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30.41%的股权全部转让绿邦作物原股东(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7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并收到第一笔转让款。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光筑农业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筑农业”)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光筑农业增资3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光筑农业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光筑农业增资,将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并增强光筑农业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后,光筑农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详见附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0,192,424.63元(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止2022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共计5,000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235,410.64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本报告期内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附表: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

  本次实际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3,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7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88,084.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8日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1年1月,公司取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该批复自2021年1月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基于对自身经营发展情况、二级市场股价基本面判断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并于2022年4月6日完成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启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时间落后于原募投建设计划,导致募集资金整体投资进度较慢,“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与“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展状况、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自身经营及资金情况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拟将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仍会加快推动项目的进程,争取早日使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总额及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仅涉及项目时间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募集资金到位较晚导致的整体项目建设进度较慢所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8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作物”)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公司为本次诺作物申请的授信额度敞口部分(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帅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6层607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农具的销售。农药、肥料的销售。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信用等级状况:良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实际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贷款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050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14%,占总资产的4.2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6%,占总资产的1.92%。公司已审批的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78,000万元,占净资产的60.02%,占总资产22.78%。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8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9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

  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就公司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不超100%)进行质押,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2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融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 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其中,公司与关联方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邦作物”)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金额为0元,因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绿邦作物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万元。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持有绿邦作物30.41%股份,董事王时豪先生担任绿邦作物董事一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定绿邦作物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时豪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辉

  注册资本:4209.5万元人民币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水南村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日

  经营范围: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生物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菌肥、复合肥、有机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建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橡胶制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不含危险品)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绿邦作物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时豪先生担任绿邦作物董事一职,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9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于2022年8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9月8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22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时豪先生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总额及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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