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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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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7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薪酬政策,参考2021年薪酬标准,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及实际绩效情况进行确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新增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廖新辉、邹春元及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为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通拓科技 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9,200 万元。鉴于通拓科技未完成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该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情况

  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邹春元、廖新辉等20名股东持有的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290,000.00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62,527.86万元,发行价格按照9.35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280,778,457股;现金支付金额为27,472.14万元。2018 年5 月 8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

  2017年4月17日,公司与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依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通拓科技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2.80亿元、3.92亿元。

  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华鼎股份和通拓科技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净利润实现数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二)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补偿条件及计算方式

  (1)如通拓科技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华鼎股份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华鼎股份支付补偿。

  (2)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净利润数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2、补偿方式及实施

  (1)如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需向华鼎股份支付补偿,则先以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先由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

  ②华鼎股份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③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发出将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华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全部划转至专门账户后,由华鼎股份董事会负责办理华鼎股份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向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股份的具体手续。若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将该等股份向华鼎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鼎股份其他股东补偿。

  ④根据上述约定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优先以股份方式对华鼎股份进行补偿后仍不足以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进行补偿,需补偿的现金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当期实际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华鼎股份在承诺期内已向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分配现金股利,则对于取得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

  ⑤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需在收到华鼎股份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30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华鼎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⑥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按照本次交易前其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数量和现金补偿金额。

  (2)在承诺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华鼎股份聘请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华鼎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如:标的公司股权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应对华鼎股份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应另行补偿股份数=(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减值额为标的公司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按照本次交易前其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向华鼎股份另行补偿股份的数量和现金补偿金额。

  (3)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4)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的业绩承诺补偿与标的公司减值补偿合计的上限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交易对价。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无须再履行补偿义务。股份补偿上限为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数(如果业绩承诺期内华鼎股份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持有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上限相应调整)。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京会兴专字第68000030号《关于深圳通拓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通拓科技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705.19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承诺业绩补偿金额为34,902.47万元,对应的股份补偿数量为37,328,847股(其中邹春元13,667,675股、廖新辉10,492,845股、通维投资13,168,327股)。

  (二)通拓科技2019年末股东权益减值及补偿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京会兴专字第68000035号《关于2019年12月31日深圳通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拓科技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减值额为48,100万元,承诺期内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合计为53,755.84万元,通拓科技股东权益价值期末减值额小于承诺期内应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因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无需对华鼎股份另行补偿。

  四、 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一)股份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公司与廖新辉、邹春元及通维投资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经计算,业绩承诺方因通拓科技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共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37,328,847股。2021年8月,因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且经济状况有限,无法立即解除质押,为了通拓科技的持续发展及团队的稳定性,同时保证业绩补偿承诺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以分期三年回购注销其应补偿股份的方式使其履行相应补偿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21-070)。

  2022年8月3日,由于业绩承诺方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业绩承诺方与质权人国信证券以及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同时业绩承诺方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违约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还国信证券质押债务,以便国信证券能够额外解除质押37,328,847股。质押解除后,业绩承诺方一次性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告:2022-070)。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应补偿的股份37,328,847股(其中邹春元13,667,675股、廖新辉10,492,845股、通维投资13,168,327股),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事项。

  (二) 现金分红返还情况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故不存在需返还现金分红的情况。

  五、 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六、 其他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截至公告日,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给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解除质押释放37,328,847股股份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解除质押是本次回购注销方案顺利实施的前提,仍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也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7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郑期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郑期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金晨皓先生、汤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张杭江先生、朱俊杰先生、杨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傅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简历附件:

  董事简历:

  金晨皓先生,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在义乌农商银行任职管理培训生;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担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金晨皓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骥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在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任技术员;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担任深圳市嘉婷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担任香港位元堂药业控股公司国内拓展经理;2012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汤骥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监事简历:

  张杭江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7月至2008年6月担任浙江真爱毛纺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浙江亚星纤维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12月至2022年6月担任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22年7月至今担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张杭江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俊杰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担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主管;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副经理。朱俊杰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帆女士,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位。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2017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帆女士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傅占杰先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3月至1998年6月担任艾默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车间主任、制造经理;1998年6月至2006年11月担任东芝复印机(深圳)有限公司运营课长、经营企划部次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振德医疗用品股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方太集团公司集成厨房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担任罗兰贝格咨询公司资深独立顾问;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担任真爱集团公司总裁;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大自然家居集团战略顾问、联席总裁兼定制总裁;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驭龙电焰科技有限公司CEO;2020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国爱等离子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国爱全电化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占杰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22-07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新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薪酬政策,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内部考核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公司新增董事、监事的2022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日

  至2022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中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通过生效的前提;议案4和议案5表决通过是议案3表决通过生效的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8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邹春元、廖新辉、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 751 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益惠刘雨晴

  ??联系电话:(0579) 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 8526147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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