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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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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即197,229,527.63元/606,863,738股=0.324998元/股。本次实际每股转增股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数/现有总股本,即242,744,034股/606,863,738股=0.3999976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4998元/股)/(1+0.3999976)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606,860,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7,229,527.63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242,744,03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分配比例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606,860,085股增加至606,863,738股,公司本次分配比例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2、公司本次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即197,229,527.63元/606,863,738股=0.324998元/股。本次实际每股转增股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数/现有总股本,即242,744,034股/606,863,738股=0.3999976股。

  3、调整后,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6,863,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499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2498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7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99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4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606,863,738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49,607,77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8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8月16日至登记日:2022年8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849,607,776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2.2996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137.78元/股调整为98.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林虎  阮丽颖

  咨询电话:0315-6198161  010-82355911-8368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37.78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8.18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8月24日

  一、关于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4号”文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606,860,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7,229,527.63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8月23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998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76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由于前述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1=(P0-D)/(1+n)=(137.78-0.3249980)/(1+0.3999976)=98.18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综上,“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7.78元/股调整为98.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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