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该议案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9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603.0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6日

  至2022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

  (二)、登记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

  路7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

  卡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签署。

  4、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现场办

  理;或在不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 16 时 00 分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yizhongpharma.com 进行出席回复。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检查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邮编:201401

  电话:021-37190005

  联系人:方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

  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1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陈雅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陈雅萍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担任公司财务顾问,对公司财务事务提供意见与指导。陈雅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雅萍女士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芷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张芷源女士的任职资质与工作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我们未发现张芷源女士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管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况,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芷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张芷源女士简历:

  张芷源,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3年毕业于云南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9月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MPAcc)录取,攻读硕士学位。2016年7月入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会计、税务会计;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张芷源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持股比例0.037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8.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74.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71.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3,603.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8,254.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奉贤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803980040025421、03803980040025439)、在交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10069192013004170766)、在招行奉贤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38467310102)。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6,030,479.15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账号:121938467310804)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浦支行(账号310069192013004751453)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032.4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358.49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0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6,030,479.15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表1: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2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4,013,239.28,扣除10%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30,611,915.35元。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半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转增股本(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并拟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5,800,000股,合计转增38,08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888,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到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述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资本公司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88091                                        公司简称:上海谊众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