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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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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行有空间 扩大有效投资后劲足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组织地方报送了第三批专项债券项目”……越来越多迹象表明,今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但并不意味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收官。

  截至2022年6月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仍低于限额约1.55万亿元。专家表示,理论上,在现有限额内,下半年具备上万亿元的新增专项债券发行空间。视基建投资需要,部分剩余专项债务额度有在今年使用的可能性。

  稳投资仍需增量资金

  扩大有效投资是当前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专项债券加快发行,充实了项目建设资金。财政部近日表示,今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上半年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支持的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超过5300亿元,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062亿元。7月1日至8月17日,逾一个半月时间各地仅发行新增专项债券634亿元,远低于6月的13724亿元。

  专家认为,在今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完之后,维持财政支出强度、实现投资稳定增长需要增量资金的支持。近期公布的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设立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举措,表明有关方面正多措并举保障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的资金需要。有专家提出,依法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剩余额度是可选做法之一。

  “盘活”限额空间符合规定

  政策走向似乎与市场期待不谋而合。7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

  日前召开的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进一步指出,当前地方专项债余额尚未达到债务限额,要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并用好已发行的地方专项债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符合条件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资金要越多。各地要加快成熟项目建设,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带动有效投资和相应消费。

  国务院于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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