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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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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539,29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780,178股的66.267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171,09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780,178股的65.693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8,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780,178股的0.5737%。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8,19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2,780,178股的0.5737%。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538,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7,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538,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7,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冲冲律师、石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49名激励对象共计4,42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4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42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7日起45天内(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育伟、刘宝玲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号码:0757-81896639

  电子邮箱:monalisazqb@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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