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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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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测算以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414.03万元)为基准。假设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下降10%、持平、增长10%;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22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85,542,618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4.65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等;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从上表测算可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显现,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为生态景观、绿色环保和休闲旅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并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的健康、安全与满意度,在内部的分配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中一直坚持“元成发展、共同创造”、“发展红利、共同分享”、“与时俱进、共同成长”。公司以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坚持以内部培养晋升、外部吸收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使公司的储备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团队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311人。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技术方面。公司结合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所处产业领域的价值链进行分析,公司对内进行技术创新提升和转型升级,对外进行外延式的资源整合,在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三个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产业链。近年来,随着项目趋于大型化、综合性,公司丰富的产业链能提供一体化的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和合作模式,同时通过内部业务协同,提高了核心环节的利润支撑能力。经过多年绿化苗木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实践,公司不断引进技术人才、加大自主开发力度,已经在园林绿化施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研发中心被评定为“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

  (3)市场方面。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相关资质和技术,通过各类资源整合,在旅游产业链形成了多项规划设计资质和各类市政、园林、建筑施工资质,同时也通过多年来为政府及各类产业投资商提供旅游项目的规划策划和设计施工等服务提升了休闲旅游领域的产业链一体化能力,通过多年来的市场开拓、经验积累、管理模式探索以及人才培养,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能力。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是一家以服务于“大环境”为宗旨,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领域,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的产业链一体化的环境综合服务商,目前拥有科技研发、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生态修复、园林养护、花木产销、互联网+、旅游运营等业务板块。公司一直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服务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地生态景观工程、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工程等项目。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立足自己的优势业务,突出发展重点,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和达到预期效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9)(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和回复,现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9,724.65万元(含本数),调减为不超过30,424.65万元(含本数),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由11,900万元调减为2,6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11点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应玉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9,724.65万元(含本数),调减为不超过30,424.65万元(含本数),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由11,900万元调减为2,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9,724.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424.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具体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www.sse.com.cn)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补充工程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1,909.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6,326.86万元,合计补充流动资金18,236.19万元,超出前募资金总额30,250.00万元的30%(30,250.00×30%=9,075.00),超出金额为9,161.19万元。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前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9,724.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424.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股票简称:元成股份         股票代码:60338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八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424.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性质为EPC总承包。项目内容主要为依托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荷塘乡童坊村进行改造提升,以打造“红色旅游村”为目标,新建展馆、游客中心、停车场等景区配套设施。

  2、项目实施主体

  元成股份。

  3、项目投资估算及收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4,273.12万元,项目预计的毛利率为19.21%。

  4、项目选址、立项及环评情况

  2021年9月13日,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江分局于出具了《关于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景自然昌资字【2021】25号),认为,该项目拟建设地址位于荷塘乡童坊村,符合用地政策,该项目计划对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农村环境及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改造,不涉及用地情况,项目改造在城市规划区外,荷塘乡村规划区内。

  2021年9月14日,景德镇市昌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昌发改批字【2021】110号),同意该项目立项。

  2022年4月26日,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在景德镇市生态环保局进行备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236020200000012)。

  5、项目建设内容与进度安排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溪谷景观区、童坊核心区、农垦训练区等。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6、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性质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建设工程施工及项目整体运维工作。

  (二)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近年来积极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工作,积极践行战略转型升级,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的工作目标。公司为客户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提供城乡旅游业发展的整体解决方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旅游产业收入。募投项目可增强公司技术研发、规划策划、项目建设一体化,提高公司大型综合项目的承揽和建设运营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发挥公司在生态园林建设领域的优势,融合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业务,积累相应的人才、管理和技术经验,为后续市场开拓和项目承接奠定基础。同时,将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顺应推动地方文化生态旅游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国家对文化生态旅游业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红色旅游发展,提出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加速推进红色旅游、文化遗产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提升度假休闲、乡村旅游等服务品质。未来政府会持续关注文化生态旅游建设,红色旅游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本次募投项目位于红色旅游资源大省江西省景德镇市。该项目依托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荷塘乡童坊村进行改造提升,以打造“红色旅游村”为目标,改善当地及周边环境的景观面貌和配套设施,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发展空间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促进投资与消费,带动经济增长,振兴乡村,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共赢互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以旅游业带动其他服务业,有力地提升景德镇市经济的整体功能,实现当地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进而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开发。

  (三)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业务资质、项目经验、人才技术、设计施工一体化联动、跨区域经营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行业内综合竞争优势,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1、顺应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募投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建设项目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在人们消费总额中的比重不断增大,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新的增长点。我国历来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再次为蓬勃发展的中国旅游业带来了新的机遇。《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根据文旅部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统计结果,2021年,国内旅游总人次32.46亿,比上年同期增加3.67亿,增长12.8%(恢复到2019年的54.0%)。《规划》的出台为十四五期间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相关预测,预计2022年国内旅游人数39.80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和27%,分别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近七成。

  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三十四条旅游业第二点“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等服务”的政策。同时,该项目的建设也是当地政府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当地旅游产品的供给侧补给、带动其他产业的综合发展,实现产业升级及融合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2、公司具备齐全的行业经营资质

  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差异通常决定了其业务范围和可承接项目的规模,资质是否齐全是园林绿化企业实力的直接判断标准。公司是行业内资质较为齐全的园林绿化企业之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等相关专业资质,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专业资质体系,以确保公司承揽综合性较高的大型园林工程项目的竞争优势以及独立开展各项业务的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3、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一体化经营能力

  公司的环境工程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一直坚守项目工程品质,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创造精品工程项目。凭借着良好的商业信誉、优秀的服务质量、专业的施工水准和完善的运营管理,承接并完成了多个大型园林工程项目,如“浦江绿谷云溪二期项目”、“景德镇市三宝国际瓷谷旅游提升项目”、“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湿地公园都梁飞雪建设EPC项目”等。荣获诸多工程荣誉,如2021年“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金奖”、2020年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金奖”、2020年长三角全域旅游品牌影响力领域四大奖项、2019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金奖”等。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体现了公司在大中型项目运营方面的实力。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项目建设的设计规划、工程施工及现场组织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承接大型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丰富经验及能力,可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建设要求。

  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设计、环境治理等业务已形成了互补互益的一体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专业设计团队可以为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稳定开展提供保障,设计施工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参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竞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以提升工程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设计团队在参与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有利于使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降低了设计变更频率,提升了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设计水平和实施效率。此外,公司的一体化经营可以使项目施工与设计业务有机结合,更为高效地获取项目信息和利用客户资源。

  公司的一体化经营能力使得公司拥有了有力的竞争优势,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购买办公楼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商务写字楼第14层作为办公场地,面积1,454.20平方米。公司已与产权方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作价4,661.53万元。

  目前,该商务写字楼第13层、第14层、第15层均为公司总部办公场地。其中,第13、14层为公司承租使用,出租人为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第15层为公司自有产权。

  本项目投资4,661.53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支付定金500万元,因此,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161.53万元用于该项目。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房屋建筑物,其折旧将直接影响公司业绩,按照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并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可估算项目折旧每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150.57万元的影响。

  (二)项目必要性

  1、保持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稳定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有效实施

  公司总部长期使用该商务写字楼第13层(2017年开始租赁)、14层(2015年开始租赁)、15层(自有产权),已使用多年。在管理层面,公司购买现租赁使用的写字楼第14层,可确保核心管理、业务人员长期稳定,便于公司各部门日常交流、协同决策,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减少内部管理成本。

  在主营业务实施层面,公司主要业务系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领域,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承接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工程等EPC总承包业务。而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是工程行业中较为典型的业务类型,工程施工行业属于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实施风险相对较高,这就需要整个项目从策划、设计、施工、采购各环节紧密配合、快速有效协调决策,达成工程项目全过程有效管理,以降本增效和降低工程安全风险。而集中办公可有效解决EPC业务中各环节人员需要经常开会讨论、决策的痛点。

  2、保持公司整体形象,促进品牌宣传和业务拓展

  该写字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是杭州的核心地段之一,商业繁华、人才集中、交通便利。实施本项目有助于保持公司正面形象,更好地拓展业务以及吸引人才加盟,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三)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减少租金支出、新增优质固定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也增加了可抵押融资资产,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

  四、偿还银行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6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偿还相关借款。

  (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目前公司的发展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大量的债务融资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缓解公司偿债压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近几年公司债务融资规模呈上升趋势,相应产生的利息费用减少了公司的营业利润,制约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将有效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景德镇市昌江区荷塘乡童坊村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购买办公楼”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缓解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缺口,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稳步扩大,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地健康运营与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424.65万元,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虽然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较小,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将有明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增强。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市场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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