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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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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12日、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截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收盘价为51.00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3.66倍,公司所处的光伏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7.45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12日、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磋商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情况

  2、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收〈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进度进行了披露;收到上述落实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

  根据2022年8月15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公司核实,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截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收盘价为51.00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3.66倍,公司所处的光伏设备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7.45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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