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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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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赵红云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生产办公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张艳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张艳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张艳利女士简历

  张艳利女士,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席、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艳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艳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根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为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董事会选举张艳利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公司经营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二、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增补,选举张艳利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长:谢灵江先生

  2、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

  3、董事会成员:谢灵江先生、张艳利女士、张卫东先生、刘小乐先生、李云豪先生、郭成芳女士、张复生先生(独立董事)、姚庆霞女士(独立董事)、童靖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吴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吴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吴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吴帅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318号青年创业大厦16层

  办公电话:0379-63998696

  电子邮箱:jilinjinguan@163.com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吴帅女士简历

  吴帅女士,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曾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中心任高级证券经理。2020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吴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帅女士已于2016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瑞”)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并拟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能瑞

  1、被担保人: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甘家边东10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4、成立日期:2005年3月30日

  5、注册资本:19397.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设备、测量仪器仪表、配电自动化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系统集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维护管理;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区包车客运;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南京能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南京能瑞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南京能瑞业务的发展,南京能瑞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能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年,由公司及能瑞电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能瑞电力为南京能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南京能瑞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南京能瑞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3%,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召集,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洛阳集团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艳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张艳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张艳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吴帅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张艳利女士简历

  张艳利女士,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席、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艳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吴帅女士简历

  吴帅女士,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曾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中心任高级证券经理。2020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吴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帅女士已于2016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吴帅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履行其职责所需的相关任职资格与工作经验,不存在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吴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字:张复生  姚庆霞   童 靖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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