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坚持“巩固冶金、发展核电、拓展石化、服务能源”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老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在满足高端特种阀门市场需求的同时,积极拓展通用阀门市场;创新营销模式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优势特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做优做强阀门主业。通过阀门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项目的实施,实现产品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管理创新增加企业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及产品线延伸,在巩固传统优势行业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新领域,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还陆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核能装备、超(超)临界火电、高效燃气轮机、液化天然气(LNG)、石化领域以及军工领域的仪表阀、隔膜阀、调节阀、闸阀、波纹管截止阀、低扭矩球阀等特种专用阀门的研制和开发,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陆续走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授权专利28件;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383件,其中发明专利53件、实用新型专利328件、PCT2件。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2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由485,756,156股增至507,537,461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07,537,4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76,873.05元。公司2021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新增订单12.95亿元,其中:核电军工事业部4.35亿元,冶金事业部2.29亿元,能源装备事业部0.7亿元,无锡法兰3.88亿元,瑞帆节能1.7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党委和董事会的统一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强化各项基础工作,防疫情、保安全、抓经营、促生产,将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305.95万元,同比增长0.45%;营业利润12,261.95万元,同比减少1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7.51万元,同比减少16.1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产品交付、客户验收、资金回笼等产生了较大影响。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4日在本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3、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经审核,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瑞帆节能的担保事项。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4日在本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3、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 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69.3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93.3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38.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637.0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6,777.21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2022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 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为 55474937989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01477212068,该专户仅用于无锡法兰“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无锡法兰连同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23,777.21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具体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2022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8层801号

  4、法定代表人:李跃兵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060240030W。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2]19668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瑞帆节能总资产为91,854.42万元,净资产为27,995.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52%,营业收入为13,039.64万元,净利润为3,270.58万元。瑞帆节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述8家商业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及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关于担保事项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瑞帆节能的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3,000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38,959.99万元的比例为38.9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7,446.74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38,959.99万元的比例为15.67%。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52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