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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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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具体如下: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披露于2022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年5月23日,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1,138,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4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广西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9: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王子健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提名寇日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2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1: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王子健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寇日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寇日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事项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寇日明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任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资金处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副局长、资金交易室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改制办公室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瑞银集团(UBS)董事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中美绿色基金副董事长、创始合伙人、CFO,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寇日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项审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项审议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11860  68311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梁译之 何燕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填报的选举票数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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