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8月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8月16日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1号予以注册,于2019年8月1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截止本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2年7月8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22年7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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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1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16日生效,募集规模为447,669,612.04份基金份额。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2年7月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截止本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2年7月8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2年7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7月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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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5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2年8月5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根据基金管理人2022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未到账的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9,626,917.38元,其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438.44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06,972.97元,其中上海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306,738.76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234.21元,部分上海结算备付金282,651.87元已于2022年8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8,575.77元,其中上海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8,570.57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5.20元,上海存出保证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11,791.21元,其中应收申购款利息为人民币800.00元,申购款已于2022年7月11日划入托管账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403,443.71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12日支付完毕。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436.95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8月3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145.64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8月3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175.00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8月3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90,947.06元,包括预提信息披露费、预提审计费、预提账户服务费、应付赎回费和应付交易费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62,137.53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21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15,533.91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21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账户服务费为人民币12,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14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62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12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275.00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8日支付完毕。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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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利息收入为自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5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利息收入。
(2) 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3) 其他费用为上清所账户查询费。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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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2年8月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392,860.41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年8月6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8月5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因中植集团整合旗下基金销售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等几家基金公司整合至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自2022年8月17日起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终止植信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植信基金已无保有份额,相关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情况将不再列示该销售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8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普益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自2022年8月17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销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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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普益基金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费率优惠适用范围
费率优惠适用于普益基金代销的本公司基金产品,具体范围可见本公司官网已经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2年8月17日起开展,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普益基金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普益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销售之日起,将同时开展该基金的上述优惠活动。
四、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普益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实行最低1折(具体折扣比例以普益基金页面公示为准),若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各基金原费率参见该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普益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手续费(各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普益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其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植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8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植基金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植基金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 新增中植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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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中植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具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8888
网址: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