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董添
近期,北京、福州等地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促进“租购并举”。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租购并举”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将进一步完善。
稳定租金水平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近日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北京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例如,在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
中指研究院认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施行有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力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租房环境,有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促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最近不少大城市住房租金持续上涨,稳租金是一项长期重点工作,租金干预机制有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部分地区出台政策,促进租购并举,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8月10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文,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大租房提取力度促进租购并举工作的通知》提出,职工每人每月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提高200元、取消每月租房提取额度不高于月缴存额的限制、取消租房提取与购房提取时间须间隔满12个月的限制。职工无房且租住商品房,在六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000元提高至1200元;在六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进一步减轻对新市民和刚参加工作的青年人群体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
此前,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随着“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的持续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将进一步完善。同时,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今年以来,四川、海南等地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四川省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6地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川省住建厅制定了支持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等。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个人提供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自愿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开发商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在土地出让时明确可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认为,我国住房租赁行业发展迎来重要节点。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售,住房租赁“投—融—建—管—退”全链条有望进一步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