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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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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2-08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8 月 12 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中院”)发来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申请人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达工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前期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且2020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2021年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执行以及叠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烟台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申请人申请预重整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烟台中院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春达工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债权人):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埠岚村55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德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书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海洋服务;体育健康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

  2、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因与本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起诉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19日,申请人与本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一致,法院作出(2019)鲁06民初411号民事调解书,载明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00万元,2020年2月底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自2019年1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并由本公司承担律师费40万元、诉讼保全费损失46000元等。调解书生效后,本公司未能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21年5月14日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鲁0613执791号。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发现本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鉴于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清偿对申请人的欠款。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34690418Q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烟台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75),预计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00.00 万元至 750.00 万元。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如烟台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将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 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 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若烟台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若烟台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在管理人确定之后,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董事会对被申请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预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

  1、公司能够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烟台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烟台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以及冻结情形,存在被司法处置所导致的被动减持可能,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情况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预重整申请书》

  2、《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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