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贝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回售价格:100.98元/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2年8月29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迪贝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迪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条款回售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回售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迪贝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1.20%,计算天数为299天(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为100×1.2% ×299/365=0.98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98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1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提示性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1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1次,余下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回售期结束前公司将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7日期间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再发布2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并在回售实施期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发布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46”,转债简称为“迪贝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四)回售价格:100.9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迪贝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2年8月2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迪贝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迪贝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迪贝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