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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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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B类股份。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3月17日,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 以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97,688,245股 A类股份,其中季昕华持有A类股份50,831,173股,莫显峰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华琨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2-03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43,95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7,313,137.54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641,862.4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6,716,871.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924,990.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35,350,126.55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7,711.39元,其他手续费人民币23,308.06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69,474,146.6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65,484,845.18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南翔支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5月20日会同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内蒙古优刻得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32,674,919.60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1,712,655.45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62,264.15元。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62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2,674,919.6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84%、“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2.07%、“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3.71%。

  注5:本表的实际效益包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对应的收入、成本及相关费用,累计实现效益是募投项目从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的利润总额,序号1-3募投项目第一年开始部署服务器即产生收入,预计至第五年全部服务器部署完成。截至2022年06月30日,序号1-3募投项目陆续投入中。

  注6:“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建设期为4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10.10年。截至2022年06月30日,一期规划建设的综合办公楼已完工并投入办公运营,北侧数据机房楼尚在测试阶段;二期的C机房楼、G仓储楼完成主体结构封顶,B楼正在进行地梁及周边小市政施工工作。

  注7:“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期为3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8.13年。截至2022年06月30日,数据中心楼及综合楼已结构封顶,A楼机电安装正在进行。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2-03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年 8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1)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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