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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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977,456.1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98,508.1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50%。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971.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9%;利润总额45,41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2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30%。
2022年上半年,受俄乌战争、疫情反复等外部环境影响,天然气、煤炭等燃料价格持续高位,电价未与燃料价格变动保持联动到位,电力行业普遍承受巨大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原料长协等精细化采购稳定价格,持续拓展热用户积极争取供热价格、电价政策,消化成本压力;同时,对外拓展污泥掺烧、固废处置、热水供应等多元业务;并加大资产质量优化力度,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上述措施有效弥补了因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深耕多年,行业经验丰富,持续大力开发投资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燃机热电联产等各类清洁能源项目,在投资开发进度加快、项目储备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根据不同的项目条件和业务战略规划,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率的合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差异化项目盈利方式。电站“开发-建设-转让”模式已成为公司的一种常态化业务,为稳定经营成果提供了有益的保障。
1、绿色能源运营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并网总装机容量为3807.24MW,其中:燃机热电联产2437.14MW,风电862.1MW,生物质发电60MW,垃圾发电116MW,燃煤热电联产332MW。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结算汽量710.82万吨,同比减少13.04%;完成结算电量48.9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5.28%;完成垃圾处置量101.83万吨,同比减少3.79%。在燃料成本持续高位、国际通胀、国内疫情反复情况下,公司通过优化运行方式,适当控制产能,最大程度保障单位产能盈利能力。此外,公司控股持有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400MW,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同时也被列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预期年内项目能够被核准,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开展中。
公司注重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将重点加大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比例,聚焦内蒙、新疆等地风电大基地及资源禀赋有优势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聚焦广东、江苏、浙江,适度开发或收并购优质的燃机热电联产、燃煤背压热电项目;依托运营电厂热用户,进一步开拓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
2、移动能源业务
移动能源业务经营重点是电动车换电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整合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出行平台、物流企业等行业以及政府资源,聚焦出租车、网约车、重卡、轻卡换电场景,携手吉利、福田、三一、东风、货拉拉、宁德时代、地上铁等整车生产、出行平台、电池制造、物流行业等头部企业,拓展钢厂、煤矿、电厂等重点应用场景,布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渝等重点区域及重点城市。截至目前建成乘用车换电站18座,商用车换电站12座,商用车充电场站1座。
公司已参与4项国标编制,牵头5项行标及2项地标编制,参与14项团标编制,完成超25项企业技术标准编制。截至2022年6月30日,委托专利334件,受理专利235件,授权专利53件。报告期内,完成交付重卡换电港、物流车换电港、乘用车双通道换电港、小型换电港4款换电港产品;完成包括福田、吉利、三一等6款自研重卡换电车型公告发布;完成吉利1款自研轻卡换电车型公告发布;完成东风E70、柳汽S50、吉利枫叶60s、80V的4款自研乘用车换电车型公告发布。开发一包多车、一包多能、硬件预埋、智能OTA、智能运维、智能调度、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技术。完成运营平台、APP、小程序发布,8家11款换电站设备、4款充电设备、9款车型平台对接开发,完成无人值守功能开发待试点运营测试,完成数字营销模块基本功能开发,精准锁定30多个重卡目标路线。完成车辆调度平台开发上线及电池智能策略模型开发。电池银行合同、放款、结算功能开发及上线。
3、综合能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服务电量93亿KWh,配电项目累计投产容量1091MVA,浙江和四川售电市场业务增长迅速;全面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碳资产金融、绿电、绿证交易等碳中和服务,其中绿电、绿证交易电量超1亿KWh;公司拥有国家“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用户侧管理容量超1400万KVA;已投运储能、分布式能源、微网等能源服务项目超30项。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能源系统相关实用新型专利9项,“融合区块链技术的综合能源服务应用系统”项目获批新疆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钰峰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6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7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7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4,681.03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万元。
(3)支付承销费1,178.40万元。
(4)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3,223.64万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4,637.38万元。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71.37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0.19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时存放金额373,704.4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4,681.03万元,均为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8,116.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98,116.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1.1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3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人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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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时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27,955,000.00元的差异系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713,701.58元,已扣除手续费1,948.08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32,236,387.75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46,373,788.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通知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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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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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汇总,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并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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