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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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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中信银行自2022年8月15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代码:009184)、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三年(FOF),基金代码:009183)和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两年(FOF),基金代码:009174),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相关份额在中信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2年8月15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bank.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关于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浦发银行自2022年8月15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养老目标2045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基金代码:016242,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自上述销售机构开始代理销售之日起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实际操作中,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针对在2045年前后退休的投资者设计,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完成备案,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28A

  联系电话:400-920-0808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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