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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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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汇越量化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汇越量化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金汇越量化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出现了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官公告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基本信息

  集合计划名称:中金汇越量化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类份额简称:集合-中金汇越定开 A

  A类份额代码:920012

  C类份额简称:集合-中金汇越定开 C

  C类份额代码:920926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17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集合计划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的相关约定: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集合计划终止,且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8月11日,本集合计划已连续50个工作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进入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1、本集合计划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2年8月11日,自2022年8月12日起,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及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2、自出现《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管理人组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集合计划清算。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负责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

  (1)《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集合计划;

  (2)对集合计划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集合计划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集合计划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集合计划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集合计划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集合计划财产中支付。

  7、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集合计划债务后,按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公告于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集合计划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

  1、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办理前述业务。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及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所持证券处于锁定期、停牌等流动性受限情形暂时无法变现的,本集合计划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集合计划资产在相关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收益或损失。

  3、投资者可以登陆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www.cicc.com)或拨打集合计划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0105咨询有关详情。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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