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7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陈伟华先生、李鹏先生和彭娟女士因疫情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先生和副总经理王建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晓琳、宋梦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8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同意方为有效。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贝电气”)于2022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迪贝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90,14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3.9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迪贝电气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迪贝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智控”)实施的变频压缩机电机控制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23.96万元和智能化仓储物流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63.33万元以及公司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募集的账户利息953.05万元(以上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项目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贝电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90,14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9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8月10日下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周洪发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和副总经理王建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0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0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张文波、魏东、裘波洋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7名,分别为吴建荣先生、吴储正女士、邢懿烨先生、丁家丰先生、周洪发先生、俞俊利先生和朱狄敏先生;其中吴建荣先生为董事长,周洪发先生、俞俊利先生和朱狄敏先生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周洪发、俞俊利、吴建荣,其中独立董事周洪发担任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俞俊利、朱狄敏、丁家丰,其中独立董事俞俊利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朱狄敏、俞俊利、邢懿烨,其中独立董事朱狄敏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洪发、朱狄敏、吴储正,其中独立董事周洪发担任召集人。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共3名,分别为张文波先生、魏东先生和裘波洋女士;其中张文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裘波洋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吴储正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邢懿烨先生和王建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丁家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为:
电话:0575-83368521
电子邮箱:info@dibe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迪贝路66号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总经理吴储正女士,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英国Helen Lowe Co& ltd(会计事务所);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起历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迪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吴储正女士现为嵊州市电机行业协会会长、嵊州市政协委员。
2、 副总经理邢懿烨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3月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德国CET电子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期间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市场代表,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浙江绍兴新星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迪贝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迪贝电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3、 副总经理王建鸿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学院,1984年8月至1997年9月任武汉东风电机电器制造公司技术厂长,1997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武汉创兴电机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在武汉奥长岭电器电源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10年起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1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投资管理专业。曾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28日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6日至今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贝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回售价格:100.98元/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2年8月29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迪贝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迪贝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条款回售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回售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迪贝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1.20%,计算天数为299天(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为100×1.2% ×299/365=0.98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98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迪贝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迪贝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46”,转债简称为“迪贝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四)回售价格:100.9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迪贝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2年8月2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迪贝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迪贝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迪贝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3368521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