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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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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二、中信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四、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 银华尊禧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5.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8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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