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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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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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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发股份”)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以下简称“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资产支持票据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建发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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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

  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以下简称“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资产支持票据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事宜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的为准。

  一、 资产支持票据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即发起机构)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支付给公司。同时,信托委托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服务机构,对作为信托财产的基础资产进行管理。

  二、 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储架式注册(实际以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批准为准),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每期信托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预计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分层结构以实际为准。

  4、每期发行期限、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每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为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率视市场情况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无预期收益率。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内,公司对信托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支持票据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具体事宜由公司签署的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等交易文件进行约定。

  7、次级认购安排

  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由本公司根据本次发行需要认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并在各期资产支持票据存续期及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清算完毕前持续有效。

  10、其他

  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为准。

  三、 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流通交易安排,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承销商、信托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

  3、决定和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注册、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前述各项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资产支持票据流通的相关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的流通转让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资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同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资产支持票据融资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务结构。

  五、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的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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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建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发股份”)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建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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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建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但部分条款相应变更序号。

  以上对《建发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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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

  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一、 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即原始权益人)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即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支付给公司。同时,公司将根据专项计划需要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

  二、 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及公司在相关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相关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层结构以实际为准。

  4、每期发行期限、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具体事宜由公司签署的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等交易文件进行约定。

  7、次级认购安排

  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由本公司根据本次发行需要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并在各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及清算完毕前持续有效。

  10、其他

  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 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挂牌转让安排,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资产,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务结构。

  五、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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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将为“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提供的担保限额由15亿元(人民币,下同)调整至45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尚未对“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为“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提供的担保限额为15亿元。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为“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提供的担保限额,担保限额有效期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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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调整增加的担保限额以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对其余担保对象的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经本次调整增加担保限额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至2023年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限额情况详见附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担保限额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以下事项:

  1、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2、公司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注:上述“担保总额度”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担保总额以及本次调整增加的担保限额之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或反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拟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限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出于公司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398.18亿元以及22.77亿美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46.63亿元以及22.77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1.55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2022至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对供应链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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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公司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向郑商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为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向上期所申请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以及为其他担保对象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以后年度的股东大会中,持续就公司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交割仓库”、“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郑商所期货交割仓库”、“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以及其他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限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为满足供应链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至2023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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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为厦门同顺提供担保时,要求厦门同顺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2至2023年,公司对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2022至2023年,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述资产负债率的计算依据为各参股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在本担保议案生效期内新设的参股公司均按资产负债率大于70%适用上表中相应的担保限额。

  2022至2023年,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述资产负债率的计算依据为各参股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在本担保议案生效期内新设的参股公司均按资产负债率大于70%适用上表中相应的担保限额。

  上文所列被担保公司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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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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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层4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30日

  至2022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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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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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一12:00,14:30一18: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3、传真号码:0592-2592459

  (四) 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2-2132319。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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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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