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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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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下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微信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杨广城先生、杨其新先生、杨广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会议由董事长杨旭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教育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教育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为高乐教育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教育”)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教育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为高乐教育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81303804727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综合办公楼第7层

  法定代表人:杨旭恩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营业期限:2014年5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应用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仪器仪表、教学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计算机消耗材料、通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环保设备;维修:计算机、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教育文化活动策划、交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教育辅助服务;国内出版物零售;电信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类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为授信合同项下的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即自该授信合同订立日起两年内。

  4、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教育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教育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为高乐教育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公司对广东高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数据)的3.06%。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及高乐教育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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