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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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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4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向万红先生,高级副总裁简露然先生,副总裁李永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2022年8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2.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其中公司董事、副总裁向万红先生,高级副总裁简露然先生,副总裁李永华先生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结束。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未出现违反已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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