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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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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07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2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047.16万元,较上年同期提升13.18%。但同时,一方面受到全球地缘政治影响,导致国际原油价格疯涨,上游主要原料及辅料价格相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受到新冠病毒疫情隔离影响,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6.16%。

  报告期,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与苏州骥聚千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同出资设立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看好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在5G通讯产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的发展前景,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通过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互补, 实现在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进口替代与技术创新。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作为ICT产业上游高端新材料,有望在未来成为公司ICT产业板块的重要增长点。

  报告期,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由材料科技向锐腾制造转让其持有的与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相关的所有设备和原材料。出售资产定价原则为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1,368.66万元。此次交易是公司与苏州骥聚共同设立锐腾制造基础上的延续,资产出售将有助于整体业务发展的快速推进和落地,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通过资源互补,更有利于公司资产节约利用和产业协同发展。

  报告期,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44,9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64%,考虑分红除息影响后, 最高成交价为 13.3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9,346,753.7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报告期,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且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 8 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 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GWh)”两个项目投入。 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新增锂离子电池业务,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锂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从而形成“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的战略转型升级。同时,公司的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公司更加长远、高质量地发展。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了对海四达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2年 8 月9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500万元;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08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08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8月9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提供担保8,500万元;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4,577.53万元,负债总额64,228.36万元,净资产80,349.1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0,978.39万元,利润总额12,881.53万元,净利润11,375.32万元。

  2、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79.788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1,981.40万元,负债总额196,134.23万元,净资产95,847.1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5,334.36万元,利润总额11,520.82万元,净利润10,413.35万元。

  3、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0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涛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产品、园林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电池密封圈(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777.91万元,负债总额16,495.03万元,净资产2,282.8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941.51万元,利润总额350.27万元,净利润174.83万元。

  4、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启东市华石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徐忠元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13.3万元,负债总额1820.22万元,净资产493.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005.22万元,利润总额-18.43万元,净利润-18.3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76%,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500万元;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2,002.11万元,占公司2021经审计净资产的4.61%。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08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等原材料。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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