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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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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63)创建于1993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于1999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历经20余年的发展,公司业务覆盖医药全产业链,以医药工业为主导,同时拓展医药商业、医美产业和工业微生物业务,已发展成为集医药研发、生产、经销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药上市公司。

  公司医药工业深耕于专科、慢病用药及特殊用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形成完备的医药生产制造和质量研究体系,并形成以慢性肾病、移植免疫、内分泌、消化系统等领域为主的核心产品管线,拥有多个在国内具有市场优势的一线临床用药,同时通过自主开发、外部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重点在肿瘤、内分泌和自身免疫三大核心治疗领域的创新药及高技术壁垒仿制药进行研发布局。公司持续开展产品国际注册、国际认证、一致性评价等工作,并持续取得成果,已形成面向国际的制药工业体系,与多家国际创新研发企业保持研发及产品合作关系。

  公司医药商业拥有中西药、医疗器械、药材参茸、健康产业四大业务板块,涵盖医药批发、医药零售、以冷链为特色的第三方医药物流、医药电商、医院增值服务及特色大健康产业,进一步开拓产品代理与市场拓展领域,中医药产业构筑从基地种植到饮片炮制、自动化煎药、功能性产品的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公司医美业务秉承“全球化运营布局,双循环经营发展”战略,以国际化视野,通过前瞻性布局,已拥有无创+微创医美领域产品三十余款,其中海内外已上市产品达二十余款,在研全球创新产品十余款,产品组合覆盖面部填充、面部清洁、埋线、皮肤管理、身体塑形、脱毛、私密修复等非手术类主流医美领域,已形成综合化产品集群,产品数量和覆盖领域均居行业前列。全资子公司Sinclair是公司全球化的医美运营平台,总部位于英国,在荷兰、法国、美国、瑞士和保加利亚拥有生产基地。Sinclair在全球市场推广销售注射用长效微球、玻尿酸以及面部提拉埋线等产品,并通过全资子公司High Tech和Viora在全球市场研发及拓展能量源医美器械业务。医美板块还包括中国市场全资运营销售子公司欣可丽美学及海外参股技术研发型子公司美国R2和瑞士Kylane。

  公司在工业微生物领域已深耕40余年,有着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转化能力,成功开发和制造了多种微生物药物,构筑了微生物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关键技术体系,现有微生物发酵产品规模和技术水平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拥有中美华东、珲达生物和珲益生物三个微生物研发平台,杭州祥符桥、钱塘新区、江苏九阳、美琪健康、美华高科五个产业基地,拥有目前浙江省内最大规模的发酵单体车间和行业领先的微生物药物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覆盖菌种构建、代谢调控、分离纯化、酶催化、合成修饰等微生物工程技术各个阶段,已形成微生物项目研发、中试、商业化生产、工程和公用系统保障的完整制造体系。目前,公司工业微生物领域所有研发项目累计已超100项。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上半年,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滞胀风险上升、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复杂局面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加大。尽管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及新冠疫情局部爆发给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带来了明显压力,但在我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同步实施下,国内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取得积极进展,总体形势趋稳向好,中国经济进一步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交出了一份殊为不易的年中成绩单。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频发,市场需求出现下降的各种压力和挑战,公司上下积极贯彻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战立发展,以战立稳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转型创新工作,坚定不移的以恢复增长为核心目标,狠抓工作作风,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在复杂困难环境下的逆势增长,顺利完成上半年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8亿元,同比增长5.93 %(第一季度同比增长0.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2亿元,同比增长6.52 %(第一季度同比增长 0.4 %);如按剔除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上年报表同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56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5%。公司整体经营呈现持续稳步增长态势。(注:本报告期已停业清算的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上一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69 亿元,其中医美代理业务营业收入3.8亿元,归属本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 2567万元。)

  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美和工业微生物四大业务均实现正增长。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92.65亿元,同比增长1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3亿元,同比增长15.06 %。

  报告期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

  1、医药工业企稳回升,研发创新不断加快

  核心子公司中美华东报告期内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年度经营计划落实各项工作,顶住各方面压力,积极克服集采、医保谈判降价以及上半年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定向好趋势,第二季度核心产品销售均保持增长,成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中美华东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1.4 %;实现扣非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4.3%(第一季度同比下降13.41%),扣非归母净利润10.64亿元,同比下降3.7%,相较第一季度已实现大幅收窄。

  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同比增长16.2 %;实现归母净利润 5.4亿元,同比增长16.5%,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9亿元,同比增长12%,已扭转下降趋势,业绩逐渐进入增长通道。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各项研发创新及临床注册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可参见研发部分相应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系统继续创新运营模式,打造开放的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体系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行全员广泛精益生产和全成本管理,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持续开展技术创新,降低能耗,提升生产效率和人均劳效。加强质量合规化和GMP常态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持续开展产品的国际注册及国际认证工作。报告期内中美华东已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产品已实现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销售,这是公司制剂产品国际化取得的重要成果。

  报告期内中美华东药学服务公司积极通过精细化管理,全方位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在不断提升市场准入和专业推广能力,稳固院内市场基本盘前提下,积极向院外市场延伸,深挖院外和线上市场潜力,持续打造多维度营销能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药服人才梯队。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外部引进,继续加强各省市县域、基层市场开发,狠抓基层终端覆盖率,紧盯空白市场和医院开发,打造基层标杆医院,上线学术活动管理系统,与公司互联网医院积极合作,推进营销数字化转型和优化院外推广服务体系,推动药学服务公司持续深化转型工作。

  2022年6月中美华东阿卡波糖片(50mg)和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mg)顺利中选河南13省药品联盟开展的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4个接续品种续约,集采续约中标结果已于2022年7月起陆续在联盟各省开始实施。

  2022年7月中美华东及西安博华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中美华东的吗替麦考酚酯胶囊、盐酸吡格列酮片和西安博华的奥硝唑片参与本次投标并均顺利获得中标资格,第七批集采结果预计将于2022年11月起开始实施。

  2、工业微生物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不断注入研发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微生物板块尽管受到国内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销售合同延迟履行,受公司抗感染及医药中间体类原料产品海外市场出口增长较快因素驱动,板块整体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1%。

  美琪健康作为公司工业微生物领域大健康业务运营平台,其投资的功能性健康产品绿色制造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已完成维生素K2、依克多因等多个产品的委托生产及销售。此外,美琪健康研发项目技术储备充分,将全力借助安琪集团在食品、大健康领域的国内及国际化产品注册能力,加快生产布局和商务推广体系建设,加速推进美琪健康市场开发进程。

  全资收购的安徽美华高科(原华昌高科)已于4月底正式试生产,目前正在进行核苷产品的承接生产和内部原料药转移生产整合。今后美华高科将成为公司工业微生物领域全新的产业化平台,将以核苷类产品为核心,兼顾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打造符合国际标准的特殊功能化学品、医药原料药以及高端中间体的产业化基地。

  控股子公司珲达生物作为公司工业微生物产业的创新研发平台,持续推进产品研发并取得积极进展。在ADC毒素产品研发和商业化方面,已经向全球100多个客户提供ADC毒素(payload)、连接子(linker)以及相关产品的CDMO服务。珲达生物自2020年成立以来,凭借自身的优势,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其中甲磺酸依喜替康和美登素DM1已分别于2022年1月和2022年7月先后获得美国DMF备案文号。

  公司于2022 年5月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珲益生物,珲益生物公司拥有较强的合成生物学技术水平,通过对酵母、大肠杆菌、枯草芽孢杆菌等高效工程菌株的基因构建与改造,实现生物技术在制药工程、精细化工、新型生物材料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珲益生物拥有微生物细胞工厂构建平台、生物酶的筛选与进化平台、发酵及产物分离纯化平台,已建成包含所有七大酶系的酶库资源,业务包括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等。

  2022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浙江工业大学三方共同组建华东合成生物学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将以合成生物学技术为基础,聚焦营养与医药化学品、医美生物、生物材料及健康代糖品四大领域,坚持服务国家“生物经济”战略需求,以智能生物制造新机理和产业变革性技术问题为突破口,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智能自动化装备,围绕智能生物制造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和产业转化研究。研究院位于华东医药生命科学产业园(公司祥符桥厂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郑裕国担任院长。合成生物学是公司工业微生物发展所依托的核心技术之一,此次“政产学研用”的先锋合作,通过联动、共享、融合,加速创新项目转化,有望助力建设生物制造产业新集群,并将赋能公司工业微生物创新新动力。

  3、医药商业创新业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拓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继续深耕浙江市场,拓展院外市场,加快代理业务拓展。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2.11亿元,同比增长8.95%,累计实现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16.52%。

  公司医药商业深入贯彻“一切以创造价值为纲”的方针,传统业务继续深耕浙江市场,创新业务聚焦产品代理、三方物流、医药电商、特色大健康等领域。坚持夯实院内市场、拓展院外市场、做强创新业务,稳步提升经营质量、盈利能力、运营效率,整体业务已恢复至疫情前正常状态。

  传统业务秉持“将服务做到极致”的理念,以良好服务赢得行业和客户口碑,院内市场份额继续保持浙江省领先地位,院外市场延续快速增长态势。院内市场聚焦新品引进、医院份额、订单满足率等关键指标,积极对接带量采购配送、医保双通道等改革举措,将政策事务、药事管理等增值服务转化为生产力;采销合体共抓新品引入,强化新上市创新药引进考核,确保开户率;理性承接带量采购业务,及时调整策略;优化品种结构,拓展高潜品种;配合上游厂商做好新品医院准入;药材参茸业务借助子公司配送渠道,完善中药饮片全省销售网络,人员下沉、业务下沉,依托自动化流水线拓展代煎业务;医疗器械传统配送和产品代理两手抓,持续提升各地区医院市场份额。院外市场重点打造华东新零售,依托“平台+产品+网络”优势,扩大服务范围,聚焦发展院内、院边店、DTP门店,优化社区店,完善品种导入,做好外流处方承接。

  创新业务走出浙江,重塑核心竞争力,带来新的创收机遇。整合内外资源,做强医药电商,“B2B+B2C”双管齐下,升级“华东医药商务网”,积极运营各主流电商平台自营旗舰店,做大线上销售,为拓展院外市场提供平台;打造“医药冷链”金字招牌,聚焦以“生长激素、HPV疫苗”等高端产品为代表的专业化医药物流,提升三方服务规模;重点关注专科特色药械,丰富代理品种管线,不断提升盈利能力。

  创新业务通过扩展对上下游客户的增值服务边界,对接公司“从医疗向医美、大健康延伸” 的整体战略,探索了丰富的业态,从中培育未来利润的新支柱。专业化三方医药冷链洞察市场对“生长激素、HPV疫苗”等高端产品为代表的需求,提前布局,把握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发展创新业务与履行社会责任并重,上半年客户数从去年同期的49家增加到56家,三方物流收入同比增长25.56%,其中冷链收入同比增长31.66%。客户数量与业务规模,增长速度,在省内遥遥领先。已经构筑了高技能人才团队,冷库冷藏车等核心资产,应用型冷链技术创新等三位一体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了“华东冷链”的金字招牌。

  扩展增值服务边界,一是积极对接医疗集团化发展的大趋势,提供综合性菜单化的药事服务方案,以优化院内供应链为起点,深化与医疗机构的融合发展,在医疗集团的“老院区改造,新院区建设”中合作;二是积极对接上游医药工业的发展战略及产品管线更新,开展多种类型的项目合作。与上下游客户通过专业化分工与规模效益,聚焦各自的核心领域,从医药供应链的合作向医药价值链的融合进化。对接公司整体战略,在区域物流、政策事务,市场准入等领域赋能医药工业,发挥整体合力,助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持续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克服局部地区疫情影响,全力支持抗疫药械保供,在关键时刻守好运输生命线。通过浙北(杭州)、浙南(温州)、浙中(金华)三大医药物流中心,多仓协同、多库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的药械库存与配送;整合仓储和运输资源,由分散管理向集中透明的新运营服务模式转型,实现缩短运输时间和节省存储空间的目标。公司在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依托业务和管理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实践,及医药商业强大的供应链保障体系,开辟应对突发事件新路径,更彰显了疫情期间跨区多仓联动无缝链接和全省业务“一盘棋”的优势。

  4、医美业务整体收入快速增长,国内市场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医美业务继续深入贯彻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战略,同比均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公司医美板块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8.97亿元(剔除内部抵消因素),按可比口径(剔除华东宁波)同比增长 130.25 %。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紧紧抓住海外医美消费市场持续复苏的有利背景形势,努力克服全球超预期的高通胀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通过注射类业务和EBD业务整合协同赋能,业务拓展顺利,海外各市场销售均继续实现良好增长。其中注射类业务在亚太市场,EBD业务在美洲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报告期内Sinclair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325 万英镑(约5.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3%,实现EBITDA 1184 万英镑,均创Sinclair历史最好水平。展望下半年,预计随着全球市场的不断开拓,Sinclair整体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此外, Sinclair于2022年2月完成收购能量源型医美器械公司Viora 100%股权并正式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Viora公司具备采用激光、强脉冲光、射频、高压喷射和微晶磨皮等技术的先进产品组合,ReactionTM、V系列(V10、V20、V30)、EnerJet和PristineTM、InfusionTM等均已在海外上市,其中ReactionTM已于2015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Viora公司产品可与公司现有医美能量源产品线形成有效互补,实现公司能量源医美器械产品种类全布局。High Tech公司也在收购后积极通过Viora积累的渠道资源拓展美国市场。基于本次收购,公司也提出了以领先医美科技专注女性专业护理,打造“V Women Tech”的产品理念。

  2022年5月,Sinclair与爱尔兰EMA Aesthetics 签署产品独家许可协议,获得具有多功能智能化面部皮肤管理的能量源类(EBD)设备Préime DermaFacial除德国、英国外的全球分销权。Préime DermaFacial由欧洲皮肤专家研发,是一款集螺旋真空、微晶磨皮、微电流、射频、超声五种先进技术为一体的新型多功能面部皮肤管理平台。可用于面部清洁、去角质、补水、复活和滋养肌肤,为求美者打造平滑紧致的皮肤状态,该产品的引进填补了公司在医美面部清洁EBD产品管线的空白,进一步丰富了公司EBD产品组合。Préime DermaFacial将于2022年第三季度陆续在欧美等全球主要医美市场实现商业化销售,目前已积累一定的客户意向订单,并计划于2023年在中国上市。届时该产品将与酷雪Glacial SpaR和ReactionTM产品形成有效协同,为公司国内医美EBD业务增长带来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医美全资子公司欣可丽美学坚持合规运营发展,继续开展品牌建设,不断提升竞争优势。2022年1-6月欣可丽美学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盈利水平持续向好,超越去年同期华东宁波医美业务收入及对公司利润贡献,已成为公司医美业务的重要增长引擎。第二季度欣可丽美学业务拓展虽受到国内多地疫情影响,但通过不断完善线上+线下的医学教育培训服务体系,打造高效直营医美销售团队,强化渠道覆盖及终端服务能力,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自5月份以来欣可丽美学经营已呈现逐月恢复上升态势。作为全球再生填充领域的高端产品,公司EllanséR伊妍仕R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市以来,以严谨的医美学术研究和培训、丰富的海外市场安全性及功效验证的良好口碑稳占行业前端,市场覆盖率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目前签约合作医院数量已超500家,培训认证医生数量超过900人,并已完成5个国内定点授证医生注射培训基地布局,市场开拓成果不断得到展现。

  此外,欣可丽美学多措并举,将守护求美者生命健康安全、助力行业规范发展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自EllanséR伊妍仕R产品中国市场上市以来坚持产品全流程专业冷链运输,从根本确保产品质量。履行再生医美领域引领者责任,通过严格专业培训认证赋能机构,赋能产品。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甄选正规医美机构合作授证,并举办多场注射医师培训、认证会,确保求美者在每一环节均享受正规、专业、安心的体验。坚守合规底线,秉持着“安心变美”的宗旨,积极开展“伊妍仕R正品维权”行动,上线伊妍仕R官方扫码验真系统。并与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深度合作,率先响应和加入“二证一码”正品联盟,通过公布合作黑名单、行政举报等多种形式,以最坚决的态度配合工商部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全力维护求美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下半年,公司认为在我国医美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确定,医美消费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随着国内局部疫情得到全面控制以及消费市场的回暖反弹,线下医美机构会逐步回归正常经营,因疫情而延迟的医美消费需求将会逐渐释放,消费人次也有望出现恢复性提升。公司医美团队有信心在下半年继续努力,取得比上半年更好成绩,完成既定的全年业绩目标。

  5、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华东医药(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德国上市公司Heidelberg Pharma AG(简称“Heidelberg Pharma”)及其股东代表共同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独家许可协议》。截至目前,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已批准豁免公司对Heidelberg Pharma公开要约收购;公司也已获得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气候行动部(BMWK)关于本次交易的无异议证明;本次交易中国的相关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已完成。

  报告期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管理骨干保持基本稳定,同时又有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持续加盟。公司新一届领导团队将在吕梁董事长的带领下,上下一心,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关键期,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朝着公司既定战略目标迈进,继续引领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股东,2022年一如既往地坚持稳定、持续、科学的分红理念,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计5.07亿元。公司上市22年来已分红19次,累计分红金额50.84亿元,远超IPO时募集到的2.5亿元资金,为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公司秉承“以科研为基础、以患者为中心”的企业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创新药研发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发布,医药在研项目合计86个,其中创新产品及生物类似药项目43款;4款产品处于Ⅲ期临床阶段,4款产品处于Ⅱ期临床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研发支出5.8亿元,较2021年上半年同比增长34.1%,其中费用化支出5.4亿元。研发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继续践行自主研发+合作委托开发+产品授权引进(License-in)相结合的新药研发模式,跟踪国际上最新的药物作用机制和靶点以及临床应用研究进展,加快创新药布局和国内外创新药项目引进,已完成多个潜力创新药立项;

  2)以“临床价值、药物经济学价值、商业价值”为出发点,报告期内重点围绕内分泌、自身免疫及肿瘤领域布局了多款创新产品;

  3)聚焦于临床优效品种和专科特殊用药,加快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及改良型新药的研发布局;

  4)不断提高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及质量水平,降低成本,积极开展在线产品的新剂型开发,强化市场竞争力;

  5)加强对在研品种的综合动态评估,通过对在研项目优先级排序和研发资源的合理分配,最大程度确保重点在研品种的研发进度。

  6)通过布局多肽差异化创新技术平台、免疫疾病抗体技术平台、微生物发酵细胞毒素技术平台及创新性连接子与偶联技术平台,合作共赢,构建华东医药ADC全球研发生态圈。

  (2)创新药发展规划

  公司制定了未来5年的创新药发展战略规划,围绕现有覆盖治疗领域,明确规划期间每年创新项目立项重点方向和数量,提出规划期间每年完成不少于15个创新品种(包括创新药物、改良型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等)的立项和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抓紧推进在研创新药、重点生物类似物品种临床研究进展,争取早日获批上市;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和借鉴接轨国际先进的创新药研发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调整公司的整体研发体系架构,并通过高层次研发人才引进,建立一支覆盖创新药研发全周期的科研团队,完善创新项目研发的各功能模块,全力保障公司创新项目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

  尤其在ADC领域,公司持续加大差异化纵深布局,先后投资了抗体研发生产公司荃信生物、ADC连接子与偶联技术公司诺灵生物,孵化了拥有ADC药物毒素原料全产品线的珲达生物,控股了多抗平台型研发公司道尔生物,并与ADC领域全球新兴的科技公司德国Heidelberg  Pharma开展股权投资及产品合作。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华东医药独有的ADC全球研发生态圈,逐步打造差异化的ADC自主研发平台,计划在三年内立项开发不少于10款ADC创新产品并积极推动临床注册研究。

  未来,创新药研发中心将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优势化、差异化、源头创新”为主攻方向:1)由外部并购为主转变为自主创新+外部引进双引擎驱动,打造创新研发新生态;2)明确差异化创新的立项目标机制,项目全过程及时跟踪竞品信息;每年不少于15个创新研发立项,形成前沿性和差异化的创新管线布局;3)构建华东医药为核心的全球化研发战略协作生态圈,快速产出一批有优势、高成药性的PCC/IND成果,并有NDA/BLA申报及创新药产品上市;4)培养出一支可支撑创新药研发全周期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壁垒的技术平台建设,如蛋白水解靶向嵌合物(PROTAC)、分子胶、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等新技术,基于平台孵化多个有价值项目。

  (3)自主研发创新开展的主要工作

  创新药研发中心已初步完成非临床研究技术平台、计算机辅助设计平台以及化学合成技术平台的搭建,三大核心技术平台的建立为新项目的孵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目前早期研发团队已筛选出千余个具有体外活性的潜在药物分子(包括化药小分子和生物药大分子),主要分布在内分泌、自身免疫、肿瘤等治疗领域。其中,HDM1002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达到PCC阶段的创新药项目,并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标志着公司自主研发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截至目前,2022年已立项早期项目6项;自主研发项目中,早期及PCC阶段项目共14项,临床前项目2项,其中包含first in class(FIC)和best in class(BIC)的创新项目,已有项目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创新药研发中心共提出专利申请60余项,其中包括正式及PCT专利申请10余项。

  此外,2021年公司获得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荣誉,获得浙江省“尖兵领雁”科技项目资助,支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华东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建立,同时HDM1002、TTP273等项目均获得省、市级科技项目奖励。

  (4)重点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和生物类似物项目临床研究进展情况

  截至到报告发布,公司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和生物类似物取得多项研发进展,主要如下:

  内分泌领域

  HDM1002: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分子GLP-1受体激动剂,计划2022年下半年在中国与美国递交Pre-IND申请。

  HDM1003(SCO-094):公司与日本SCOHIA PHARMA, Inc.联合开发的产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肥胖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等疾病的GLP-1R和GIPR靶点双重激动剂,目前正在英国开展I期临床试验,在国内已完成Pre-IND申请递交并已获得反馈。

  DR10624:控股子公司道尔生物在研的GLP-1R/GCGR/FGF21R靶点的多重激动剂,可用于2型糖尿病、肥胖和代谢综合征等疾病的治疗,已于2022年4月获批在新西兰开展I期临床试验,并于2022年6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

  利拉鲁肽注射液:GLP-1受体激动剂,其糖尿病适应症上市许可申请于2021年9月获NMPA受理,目前处于发补研究阶段,预计有望于2022年底前获批上市;肥胖或超重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于2022年7月获得受理。

  司美格鲁肽注射液:GLP-1受体激动剂,已于2022年6月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其临床试验申请(IND)已于2022年7月获得受理。

  雷珠单抗注射液:其Ⅲ期临床试验已于2022年3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肿瘤领域

  HDM2002(Mirvetuximab):全球首个针对叶酸受体α(FRα)阳性卵巢癌的ADC在研药物,用于治疗FRα高表达的铂耐药卵巢癌。2022年5月,公司合作方ImmunoGen, Inc.宣布美国FDA已受理该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并授予优先审评资格。根据处方药申报者付费法案(PDUFA),FDA做出决议的目标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该BLA申请是基于关键性SORAYA单臂临床试验的结果。除SORAYA试验外,目前其正在开展国际多中心随机对照III期研究MIRASOL,ImmunoGen预计将于2023年初公布该研究的关键数据(top-line data)。2022年7月,该产品在中国的I期临床试验PK药代研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公司已于2022年7月向CDE递交了Pre-BLA申请。

  迈华替尼片:用于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目前已完成III期临床受试者整体入组,预计2023年第二季度结束III期临床后开展上市申报工作。

  DR30303:控股子公司道尔生物在研产品,靶向 Claudin 18.2,用于治疗实体瘤,已于2022年1月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于2022年5月完成Ⅰ期临床首例受试者入组及给药。

  HDM2003(AB002):为靶向PD-L1/L2和IL15的双靶点融合蛋白,是公司与美国AKSO合作开发的产品,用于治疗实体瘤,目前正在开展该产品的临床前研究。

  HDP-101:为靶向B细胞成熟抗原(BCMA)的ATACR药物(抗体-鹅膏蕈碱偶联物),公司合作方德国Heidelberg Pharma目前正在开展该产品用于治疗复发/难治多发性骨髓瘤的海外I/IIa期临床试验,并已于2022年2月15日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

  HDP-103:为靶向前列腺特异性膜抗原(PSMA)的ATACR药物,公司合作方德国Heidelberg Pharma目前正在开展该产品的临床前研究,目标适应症为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自身免疫领域

  ARCALYSTR(Rilonacept):为重组二聚体融合蛋白,可阻断IL-1α和IL-1β的信号传导,2022年2月公司与Kiniksa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引进该产品。ARCALYSTR已先后于2008年、2020年及2021年在美国获批用于治疗冷吡啉相关的周期性综合征、IL-1受体拮抗剂缺乏症和复发性心包炎。ARCALYSTR被CDE列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一批)》,用于治疗冷吡啉相关的周期性综合征(CAPS),公司已于2022年7月向CDE递交了该产品CAPS适应症的Pre-BLA申请,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在国内递交BLA申请。

  Mavrilimumab:为靶向GM-CSFRα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公司合作方Kiniksa公司正在准备开展其用于GM-CSF相关的心血管疾病的海外II期临床试验。

  HDM3002(PRV-3279):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以及预防或降低基因治疗的免疫原性。公司合作方美国Provention Bio目前正在美国和中国香港开展该产品SLE适应症的IIa期临床试验。

  HDM5001(OP-101):用于治疗重症新冠肺炎住院成人患者的过度炎症(hyperinflammation),为公司与参股公司美国Ashvattha Therapeutic, Inc.合作开发的在研产品,目前正在美国进行Ⅱ期临床试验。

  HDM3001(QX001S):原研药乌司奴单抗(StelaraR,喜达诺R)的生物类似药,为公司与荃信生物合作开发的在研产品,用于治疗成年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其Ⅲ期临床试验已于2022年2月提前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创新医疗器械

  HD-NP-102(肾小球滤过率动态监测系统和MB102):公司与美国MediBeacon, Inc.联合开发的产品,该肾小球滤过率动态监测系统可通过无创监测外源性示踪剂发出的荧光随时间的变化,来连续测量肾功能正常或受损患者的肾小球滤过率(GFR)。2022年7月,该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获NMPA受理,将进入审评阶段。与该系统配合使用的MB-102注射液(Relmapirazin)为1类新药,其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的申请已于2021年5月获得NMPA批准,并将于2022年下半年在中美同步开展。

  ■

  (5)主要仿制药品种研发进展

  公司对现有在研的仿制药品种通过定期进行动态评估和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聚焦和优先推进的品种。截至报告发布,重点品种进展如下:

  ■

  (6)国际注册工作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国际注册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

  (7)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如下:

  ■

  (8)专利工作情况

  公司近年来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换应用工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稳步递增。公司历年来在国内外专利申请合计近65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近290件。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2014年11月通过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外审,成为首批147家通过贯标认证企业之一,2021年10月顺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监督再审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专利申请和维持工作顺利开展,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合计申请递交专利申请23件,其中发明专利18件(PCT申请9件,中国台湾地区申请1件),获得国内授权专利5件。

  (9)医美产品研发及注册情况

  ■

  (四)公司医药BD合作开展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中东Gulf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PJSC(JULPHAR) (以下简称“Julphar”)达成战略合作,公司授予Julphar利拉鲁肽注射液产品糖尿病及减肥两个适应症在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埃及、科威特、阿曼、巴林等中东和北非地区17个国家的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权益。利拉鲁肽注射液是公司继TTP273后的第二个海外授权产品,标志着公司糖尿病领域实力及研发创新能力再次得到国际认可。本次交易亦彰显了公司商业化合作能力,是公司融入全球医药研发创新的重要里程碑,为未来拓展海外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2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美国上市公司Kiniksa Pharmaceuticals, Ltd.(Nasdaq: KNSA)的全资子公司Kiniksa Pharmaceuticals (UK), Ltd. (简称“Kiniksa”)签订了产品独家许可协议。中美华东获得Kiniksa两款自身免疫领域的全球创新产品ARCALYSTR及Mavrilimumab在中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24个亚太国家和地区(不含日本)的独家许可,包括开发、注册及商业化权益。ARCALYSTR已先后于2008年、2020年及2021年在美国获批用于治疗冷吡啉相关的周期性综合征、IL-1受体拮抗剂缺乏症和复发性心包炎,获得了良好的临床反馈。该产品是迄今美国FDA批准的第一款也是唯一一款适用于12岁及以上人群的治疗复发性心包炎药物。在国内,ARCALYSTR被CDE列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一批)》,用于治疗冷吡啉相关的周期性综合征。此次引进上述First-in-Class生物药,有望加速满足国内自身免疫及罕见病患者的临床需求,也是公司加快推进创新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入布局免疫产品领域的成果展现。

  2022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华东医药(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德国上市公司Heidelberg Pharma AG(简称“Heidelberg Pharma”)及其股东代表共同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独家许可协议》。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华东医药(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Heidelberg Pharma公开增发的股票并从交易对方收购部分股权,最终取得Heidelberg  Pharma共计35%的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中美华东获得Heidelberg Pharma拥有的2款在研产品HDP-101、HDP-103在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韩国、新加坡等20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独家许可,包括独家开发及商业化权益。此外,中美华东还将获得Heidelberg Pharma另外2款在研产品HDP-102、HDP-104的独家选择权(Opt-in),以及另外2款后续在研产品的优先谈判权(ROFN)。Heidelberg  Pharma拥用专有ATACR(抗体-鹅膏蕈碱偶联物)技术平台,是全球首个成功将毒素Amanitin(鹅膏蕈碱)及其衍生物开发用于癌症治疗的公司。Amanitin是目前全球已知的唯一一款RNA聚合酶II抑制剂,具有全新的作用机制。通过此次合作,公司将把自身ADC研发技术积淀与Heidelberg  Pharma先进的专有ATACR技术平台充分融合,进一步丰富公司ADC全球研发生态圈。

  2022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美国AKSO Biopharmaceutical, Inc.(简称“AKSO”)就在研产品AB002在亚太地区(除日本)的临床开发及商业化权益签署独家战略合作协议。AB002是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的靶向PD-L1/L2和IL15的双靶点融合蛋白,可以抑制免疫检查点并激活自然杀伤细胞(natural killer cell,NK细胞)以治疗实体瘤。公司认为AB002的独特作用机制在癌症免疫治疗方面有巨大潜力,同时此次合作也进一步充实了公司肿瘤产品创新管线。

  2022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诺基”)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珅诺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珅诺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市场推广协议,获得用于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小分子免疫调节国家一类创新药(First-in-class)“淫羊藿素软胶囊”于中国大陆27个省份的独家市场推广权。公司在医药行业具有完备的药学服务体系及广泛的市场资源,此次合作是对公司在本土市场商业化能力的肯定,有助于双方打造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赢合作模式,同时有望持续提升公司在肿瘤领域市场竞争力。淫羊藿素软胶囊已于2022年5月在北京、上海等地多家医院开出首批处方。这标志着淫羊藿素软胶囊这一我国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小分子免疫调节剂、全球first-in-class一类原创新药,正式惠及中国肝癌患者。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梁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吕梁、朱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吕梁、朱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吕梁、朱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决定和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等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吕梁、朱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所确定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实施公司拟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确保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主体包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全球业务布局不断深入,亦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及期限:在任一时点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主体包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4、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6、授权: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审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7、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产生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标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认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按时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导致合约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无法履行或合约条款遗漏及模糊导致的法律风险;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2、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权权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应对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对于本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控程序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2年8月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与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科技”)、自然人石平、赵惠姣及芜湖华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增资及转让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合作协议”)。中美华东将合计出资不超过39,600万元,以增资和受让股份的方式,获得华仁科技6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石平

  石平(身份证号:3402**********0014),男,住址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为华仁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次交易前,持有华仁科技85.00%股权。

  2、自然人赵惠姣

  赵惠姣(身份证号:3402**********0449),女,住址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为华仁科技的监事,本次交易前,持有华仁科技10.00%股权。

  3、芜湖华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璇”)

  (1)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24号

  (2)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2年08月01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执行事务合伙人:石平

  (7)芜湖华璇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为华仁科技的股权激励平台,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本次交易前,持有华仁科技5.0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918930438;法定代表人:石平;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24号。经营范围:核酸产品生产,纳米材料应用研究、造纸化学品生产、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华仁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2、主要业务及历史沿革

  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主要从事系列核苷亚磷酰胺单体、核苷与核苷酸及其修饰物、杂环及糖类化合物、新一代抗病毒类药物中间体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服务于新药研发及生产、生物合成、PCR扩增、基因测序、诊断试剂生产、医学检验、生命科学研究等专业部门。公司现位于安徽省芜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近6000m2,建有实验中心5200m2,生产车间2700 m2,拥有完备的实验、分析及生产设施,已通过环境、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曾多次获国家和地方创新基金资助,获中国侨联创新团队贡献奖,并与国内多家著名药物开发与生产企业、生物公司及科研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华仁科技后续计划在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化工园区)新征土地,投资核酸药物原料、生物试剂原料及功能材料生产扩建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快速落地核酸药物原料类系列产品。

  3、资产概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收购资产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交易完成后,华仁科技将纳入中美华东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华仁科技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华仁科技与交易对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交易标的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6、本次交易中,石平、赵惠姣、芜湖华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时同比例认购华仁科技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芜湖华璇同意放弃本次转让涉及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7、华仁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1:石平

  甲方2:赵惠姣(甲1和甲2合称“甲方”)

  乙方: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丙方: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芜湖华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方式

  本次投资方式为增资结合股权转让:乙方以18,000万元人民币向目标公司增资,获得目标公司27.27%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甲方以21,6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乙方转让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32.7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

  3、股权收购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组织专业团队对目标公司进行了业务及财务、法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各方经商务谈判达成股权合作协议。

  本次股权收购的定价,以标的公司的产品、技术、场地设备、研发实力、行业地位、客户资源和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主要依据,对目标公司的估值主要考虑了目标公司潜在业务的成长性,综合考虑同行业估值标准,同时参照近年来市场可比交易的相关估值作价案例,并结合公司内部相关估值测算,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付款安排

  1)增资款支付

  增资款18,000万元,分两笔支付,于协议签署生效后和完成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分别支付40%和60%;

  2)股权转让款支付

  股权转让款21,600万元,分4笔支付,于协议签署生效后、完成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完成目标公司接管(交割日)后、交割日满一年后分别支付40%、30%、20%和10%。

  具体付款安排以协议约定为准。

  5、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需的款项将由中美华东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6、目标公司治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仁科技组建新的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美华东有权委派3名董事;华仁科技组建新的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甲乙方各推荐1名,另1名为从丙方选举的职工监事。

  7、后续审计与对价调整

  乙方将自行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企业财产、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实施审计,并出具2020年、2021年、2022年5月31日及资产交割日审计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和相关的法律、业务与技术报告披露的依据及基准日的权益将作为乙方完成增资及股权收购后以股东身份进入目标公司时的交接依据。如出现最终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的扣非净利润低于各方约定数,则将就交易对价进行调整。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8、后续少数股权收购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起满2周年时,双方应就甲方持有丙方的36.36%少数股权出售给乙方事宜进行洽谈,并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安排将以届时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9、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华仁科技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耕四十余载,构筑工业微生物深厚产业积淀

  华东医药在工业微生物领域已深耕40余年,有着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转化能力,成功开发和制造了多种微生物药物,构筑了微生物产品研发和生产的关键技术体系,现有微生物发酵产品规模和技术水平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拥有中美华东、珲达生物和珲益生物三个微生物研发平台,杭州祥符桥、钱塘新区、江苏九阳、美琪健康、美华高科五个产业基地,拥有目前浙江省内最大规模的发酵单体车间和行业领先的微生物药物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覆盖菌种构建、代谢调控、分离纯化、酶催化、合成修饰等微生物工程技术各个阶段,已形成微生物项目研发、中试、商业化生产、工程和公用系统保障的完整制造体系。目前,公司工业微生物领域所有研发项目累计已超100项。

  公司工业微生物版块致力于以微生物制造及相关产业技术为基础,拓展生命科学、大健康和个人护理、动物营养保健等领域的上游原料产品开发和制造。在生命科学领域,公司工业微生物重点致力于核酸药物、抗体偶联药物、高价值和新型微生物来源药物的原料和部件开发制造,主要布局核苷、抗体偶联药物毒素、高活原料药(HPAPI)、微生物来源创新药先导化合物等业务管线。在大健康和个人护理领域,重点致力于保健品功能性原料和化妆品功能性原料的开发制造,主要布局骨骼健康、抗氧化等保健功能原料和保湿、美白等化妆品功能原料。在动物营养保健领域,主要规划布局抗寄生虫感染、抗微生物感染和动物营养原料等业务管线。此外公司工业微生物在活体微生物药物、医药生物材料和酶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也开展了研发布局和业务探索。

  2、纵深布局核苷业务,提升工业微生物市场竞争力

  作为新兴的“可编程药物(programmable medicine)”发展方向之一,核酸药物包括小核酸和mRNA两类主要技术方向。其基于碱基序列快速直观的设计,利用简单的制备原料和工艺,可负担的生产成本,让药物研发的周期大幅缩短。核酸药物在遗传、代谢、肿瘤、病毒感染等疾病的治疗上应用前景广阔,有望成为继小分子和抗体药物后的第三大类药物。小核酸药物Inclisiran用于高胆固醇血症长效治疗,mRNA疫苗应对新冠疫情等标志性事件都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发展成熟。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在核酸等重点领域中布局建设关键共性生物技术创新平台,提升生物经济创新能力。《“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核酸等新产品类型,提升产业链优势。

  小核酸药物主要由寡核苷酸链和递送系统组成,其中寡核苷酸链由核苷单体通过多步固相合成等方式并经纯化获得,临床及商业化生产小核酸药物需要大量的核苷单体供应。同时核苷单体修饰种类多、保护和亚磷酰胺化存在大量技术诀窍,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形成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产品线,并形成对下游小核酸药物生产企业的系统服务能力,因此核苷单体生产具有较高技术和商业门槛。

  在体外检测用核苷酸原料领域,由于纯化难度大、生物质量要求高,目前国内可实现商业化供应的只有包括华仁科技在内的少数企业。

  华仁科技以小核酸药物和诊断试剂用核苷原料为主要业务领域,通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产品库(约1500种),并具备较完备的独立研发能力,在小核酸药物用核苷原料领域及诊断试剂用核苷酸(dNTP)领域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华仁科技的收购,将快速补充公司工业微生物核苷版块在上述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与工业微生物在核苷版块已有的研发和产业布局形成有效协同;美华高科、珲达生物已开发酶法、合成等多种上游核苷原料,匹配单体需求并已形成百公斤级以上的商业化生产能力,有望进一步降低华仁科技核苷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同时,珲达生物的国际化能力,亦有望助推华仁科技打开国际市场,加速核苷版块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工业微生物核苷业务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3、完善产业链生态体系,打造工业微生物新蓝海

  秉承服务未来生命科学,为全球生命科学研究和商业化提供优质原料产品的重要使命,公司工业微生物不断在核酸药物开发和核酸分子诊断等对生命科学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深入布局,持续打造核苷、核苷酸等上游原料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完整产业链生态体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珲达生物作为国内工业微生物领域头部研发企业,聚焦于高技术壁垒、高附加值微生物来源产品开发,以合成生物学和多尺度微生物代谢调控技术为基础,形成微生物构建、代谢产物表达和纯化修饰体系平台,是公司工业微生物发展的核心技术基础和研发创新平台。同时,珲达生物在抗体偶联药物毒素、mRNA药物用修饰核苷等领域已经形成成熟的产品管线和商业销售。

  珲益生物为控股子公司珲达生物所设立子公司,主要致力于酶催化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合成生物学、工业发酵和酶催化等技术为基础,在核苷、特殊医药中间体和生物材料等领域提供技术服务和产品。成为华东医药工业微生物在酶技术领域的支撑。

  未来,在公司工业微生物的核苷业务领域布局中,华仁科技将主要面向小核酸药物和诊断试剂用核苷原料市场,以修饰核苷、亚磷酰胺单体、dNTP等为主要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华高科将助力华仁科技的规模化生产,承担修饰核苷、单体及上游原料的生产功能。

  通过系列研发及产业资源整合,公司在合成生物技术、酶催化、化学合成修饰和分离纯化等领域已形成核苷版块所必需的完整技术布局;同时利用华仁科技、美华高科等生产基地,形成核酸药物和诊断上游原料的全面生产布局。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核酸药物和诊断上游原料业务,致力于成为核苷原料领域国际领先的供应商。

  本次交易是公司融入全球医药创新研发产业链的再次强力布局,高度符合公司工业微生物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以国际化发展为目标,紧跟全球工业微生物及合成生物学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通过打造一个“工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产业集群,致力于成为工业微生物领域的行业领先者。

  中美华东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结合公司及中美华东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当前及未来几年各项经营指标和现金流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六、风险分析

  1、标的公司业绩波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仁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经营受行业技术变革、新增竞争对手、客户需求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和国际发展形势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环境变化所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收购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仁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否在业务、资产、财务、管理架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能否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达不到预期,公司将面临收购整合风险。

  4、公司将按规定履行本次交易后续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次《公司章程》仅作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政府部门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如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表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的疫情防控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包括可能根据疫情情况,按本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公司股东大会不安排现场参观。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涉及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12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有关附件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表决通过是提案2、提案3、提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2)审议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上述提案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5日(周四)至2022年8月29日(周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因场地限制和防疫要求,现场参会总人数不超过60人,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审核确认。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方式预报名并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8月29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公司、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或邮件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室联系。

  6、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敬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并积极配合公司会议组织安排,确保顺利参会。

  7、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邮编:310011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 ir@eastchinapharm.com

  8、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63”,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的,可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华东医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华东医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如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如伟先生未持有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

  王如伟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立岛根大学医学博士,教授级高工、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曾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六院业务副院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嘉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10年至今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现任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声明:本人王如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东医药

  股票代码:000963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梁

  董事会秘书:陈波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00

  电子信箱:hz000963@126.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

  (三)本征集投票公告签署日期:2022 年8月8日

  三、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2022年8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王如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8月8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8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截至2022年8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票账户卡;股东本人应在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时间为准;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

  收件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1

  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整、有效,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如伟

  2022年8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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