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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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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1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5.20万股,股份总数由20,385.60万股变更为27,180.80 万股。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月 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号),经上述发行,公司实收资本已由人民币20,385.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180.80万元。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晋拓股份”,股票代码“603211”,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二、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并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待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版)现已生效并成为现行《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完成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的变化情况,《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相关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修改后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 上网公告附件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举行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23.5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0.36万元,合计人民币11,993.86万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428.68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汽车”)增资,增加晋拓汽车注册资本金32,428.68万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 1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8 月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23.5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0.36万元,合计人民币11,993.86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428.68万元,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汽车”)增资。增加晋拓汽车注册资本金32,428.68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08.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41.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拓股份”)于2022年8 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08.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41.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已经公司在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晋拓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项安排。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增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汽车”),本次以募集资金32,428.68万元向晋拓汽车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08.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41.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晋拓汽车,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晋拓汽车以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增资资金用于相关项目的投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细情况如下:

  ■

  本次增资前,晋拓汽车注册资本金12,800.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对晋拓汽车增资 32,428.68万元,增加晋拓汽车注册资本金32,428.68万元,增资完成后晋拓汽车注册资本金45,228.68万元,晋拓汽车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增资前后股东权益如下: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晋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8日

  注册资本:12,800.00万元

  实收资本:12,800.00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祥路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智能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通讯产品、智能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晋拓汽车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资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晋拓汽车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十、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211        证券简称:晋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晋拓股份”)于 2022年8月  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623.5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0.36  万元,合计人民币11,993.86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1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95.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08.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6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41.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03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2年 7 月27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1,623.5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人民币11,623.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967.11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 3,300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67.11万元,截至2022年7 月27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70.36万元,需要自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370.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3.8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保荐人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3.86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置换已取得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83号)。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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