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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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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2-066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学勤、刘文康、王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明确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并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向中钛科技控股子公司建水铭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铭泰”) 合计提供借款1.17亿元,中钛科技向建水铭泰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时,虽然已持有建水铭泰90%股权,但建水铭泰尚未纳入中钛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未对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对建水铭泰在纳入中钛科技合并报表前与中钛科技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补充披露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对相关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对最近三年内外部重大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排查、复核,以核实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重点对“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研究、理解,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规范开展资金活动、保障资金安全。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审计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关于资产购置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的问题

  问题描述:中钛科技于2021年9月30日与其控股子公司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甸金林”)的少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钛科技以7,780万元的价格收购寻甸金林少数股东持有的寻甸金林10%股权。同日,中钛科技与其控股子公司建水铭泰的少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钛科技以9,520万元的价格收购建水铭泰少数股东持有的建水铭泰10%股权。上述交易金额合计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但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对中钛科技收购寻甸金林及建水铭泰少数股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补充披露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对上述少数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并重点对“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研究、理解,确保公司今后相关投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整改,今后将持续规范执行。

  通过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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