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7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87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38%。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截至减持计划期限过半,刘友财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2022年8月8日,公司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8月8日,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刘友财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刘友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截至2022年8月8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刘友财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截至2022年8月8日,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刘友财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4、刘友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友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