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郝立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92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4日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6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和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