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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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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7版)

  注3: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自然人周晓萍持股60%、周八斤持股40%的公司。

  注4:上海新坤道吉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上图所示。

  注5:青岛海尔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海尔智家全资子公司。

  注6: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北京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62.50%,北京东升知春物业管理中心持股25%,北京东升博展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升博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2.50%。

  注7: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注8:深圳市宝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28%,麦子俊持股0.72%。

  注9: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8.44%,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37.50%,赵玉梅持股2.71%、高翠生持股1.35%。

  注10: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全资子公司。

  国投招商股权分散,任一单一股东均无法对国投招商的股东会、董事会形成控制,各股东之间均无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国投招商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根据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及先进制造基金提供的《说明函》,先进制造基金是由财政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初始设立时的规模为480.1亿元,属于国家级大型基金。先进制造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制造强国、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我国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书面说明、出资结构图并经核查,间接持有先进制造基金股权的自然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不存在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参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股东或出资人的情况。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说明函并经核查,先进制造基金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先进制造基金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3月财务报表,先进制造基金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自筹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先进制造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先进制造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4. 混改基金

  (1)基本情况

  经核查混改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混改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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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混改基金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备案信息如下: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混改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

  混改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持有其100%股权。根据混改基金的股权结构,中国诚通直接持有混改基金33.94%的股权,通过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混改基金,故中国诚通为混改基金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中国诚通实际控制人,亦为混改基金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根据混改基金提供的相关资料,混改基金系经国务院批准,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由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中国诚通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国企和战略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国家级基金。

  混改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另一方面围绕“十四五”规划,布局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混改基金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混改基金出具的说明函并经核查,混改基金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混改基金股东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1443%)系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全资子公司。除此情况外,混改基金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混改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为其独立的决策结果,履行了内部的审批流程,未受上述关联关系的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混改基金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6月财务报表,混改基金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混改基金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混改基金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混改基金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参与科创板、创业板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混改基金参与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19.SH)、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

  5. 国调基金二期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调基金二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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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国调基金二期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备案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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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结构

  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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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无锡金投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72.5741%、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839%、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710%、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710%。其中,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无锡市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控股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的《公司章程》,国调基金二期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诚通,具体依据如下:

  从国调基金二期的历史沿革层面,中国诚通是国调基金二期的牵头发起人,对国调基金二期的成功设立及运营具有重要作用。

  从日常经营层面,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国调基金二期的实际运作、日常工作、寻找项目与投资决策等一系列工作,而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中国诚通在日常经营层面对国调基金二期享有控制力。

  从投资决策层面,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诚通全资子公司,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及对外投资事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投资额超过30亿元但不超过注册资本10%的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退出期内对新项目进行投资、管理人回避相关投资项目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通过),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10%的单个投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基金管理人的聘任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国调基金二期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诚通提名3名董事,无锡太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2名董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有权提名1名董事。中国诚通持股30%为并列第一大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依其董事会席位对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中国诚通为国调基金二期的控股股东。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的股权结构,中国诚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前述主体合计持有国调基金二期65.25%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调基金二期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国调基金二期为经国务院批准,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由中国诚通作为主发起人牵头筹建,由中国诚通、无锡市政府、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中铁、中交集团、华润集团、中国能建、中国西电集团、招商证券以央地合作方式搭建的国家级大型基金,募资规模737.5亿元。

  作为国家级股权投资基金,国调基金二期始终坚守“服务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助力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使命,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央企产业集中度为目标,通过直接投资和基金投资,深度挖掘企业价值,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示范带头作用。国调基金二期将持续推动航空、电力、能源、航运等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电信、高端制造等领域的混改,助力有关重点国企改革脱困,加大对芯片、医药、5G、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努力实现践行国家使命、获取市场化投资回报和推动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三重目标”。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出具的说明函并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6月财务报表,国调基金二期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国调基金二期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国调基金二期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国调基金二期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6. 太平洋人寿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太平洋人寿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太平洋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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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结构

  经核查,太平洋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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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为太平洋人寿控股股东,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为A+H上市公司,经查询公告信息,中国太保无实际控制人,太平洋人寿作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太保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中国太保前身是中国太平洋人寿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也是首家在上海、香港以及伦敦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2001年,根据中国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分业经营机构体制改革的批复,原中国太平洋人寿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人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多元化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9年1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于2020年6月17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太保总资产约20,257亿元;净资产约2,215亿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496.54亿元,同比增长7.3%。综上,中国太保系在上海、香港以及伦敦三地上市的大型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为中国太保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大型保险公司的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太平洋人寿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太平洋人寿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太平洋人寿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太平洋人寿2021年12月财务报表,太平洋人寿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太平洋人寿出具的承诺,其用于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其业务经营积累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不属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委托资金或者其他类型筹集和管理的资金,符合本次战略配售投资方向及用途,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太平洋人寿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太平洋人寿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参与科创板、创业板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太平洋人寿参与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303.SH)、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88538.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战略配售。

  7. 太平人寿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太平人寿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太平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

  (2)股权结构

  经核查,太平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52.32%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8.93%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持有61.25%股份。

  注2:根据Euronext Brussels(“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公开查询信息,Ageas SA/NV已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上市,并被纳入BEL20指数。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Ageas SA/NV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Fosun持股10.01%,FPIM-SFPI持股6.33%,Black Rock, Inc.持股5.00%,Ageas持股3.01%。

  中国太平人寿控股有限公司为太平人寿控股股东,财政部为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太平人寿隶属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是国内中大型寿险企业之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平人寿注册资本100.30亿元,总资产超过8,832.59亿元,期末有效保险金额超40万亿元。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已开设包括38家分公司在内的1,400余家机构,累计服务客户超5,900万人,支付理赔款和生存金总额超1,400亿元。太平人寿系大型保险公司。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太平人寿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太平人寿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太平人寿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太平人寿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3月财务报表,太平人寿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太平人寿出具的承诺,其用于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其业务经营积累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不属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委托资金或者其他类型筹集和管理的资金,符合本次战略配售投资方向及用途,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太平人寿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太平人寿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参与科创板、创业板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太平人寿参与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百济神州有限公司(68823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参与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90.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战略配售。

  8. 泰康人寿

  (1)基本情况

  经核查泰康人寿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泰康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

  (3)股权结构

  经核查,泰康人寿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保险集团”)为泰康人寿控股股东,其股东结构如下: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泰康保险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东升。据此,泰康人寿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东升。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泰康保险集团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为一家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截至2021年底,泰康保险集团管理资产规模超27000亿元,营业收入超2600亿元,净利润超200亿元。自成立以来,泰康保险集团累计服务个人客户4.2亿人,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42万家,累计理赔金额超1000亿元,累计纳税金额超750亿元。泰康保险集团连续四年荣登《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位列第343位,较前一年大幅跃升81位。泰康人寿是泰康保险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泰康人寿属于大型保险公司下属企业。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泰康人寿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泰康人寿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泰康人寿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泰康人寿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3月财务报表,泰康人寿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泰康人寿出具的承诺,其用于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其业务经营积累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不属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委托资金或者其他类型筹集和管理的资金,符合本次战略配售投资方向及用途,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泰康人寿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泰康人寿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 上海国际

  (1)基本情况

  经核查上海国际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

  (2)股权结构

  经核查,上海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

  经核查,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为上海国际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国际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主体资格

  上海国际为上海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开展投资管理的核心企业,也是上海国际集团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放大、带动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管理社会资金的竞争类经营实体。上海国际资管其前身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6年更名为上海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底整合重组,现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上海国际自成立以来,有近三十年的股权投资历史,共开发投资了上百个涉及金融、地产、高端制造、半导体等行业的大中型股权项目。作为主要股东,先后发起设立了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产业基金和母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国际的总资产约234.80亿元,净资产约为136.51亿元,净利润约为14.47亿元,因此,上海国际属于国有大型企业。

  根据上海国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上海国际的母公司上海国际集团立足于上海,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积极开展国资运营、投资管理和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支持上海市现代化建设与国际化发展。上海国际可积极发挥其上海国际集团体系在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所具备的优势,以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完善的投后增值服务,在政策资源、土地资源、资本服务、公司治理、人才建设等方面向联影医疗提供协助,帮助联影医疗发展壮大;

  2)生物医药产业是上海市重点支持发展的先导产业,利用上海国际在投资管理领域的资本实力优势、投资经验优势以及联影医疗在医学影像设备领域的产业地位优势、技术能力优势,双方可通过发起设立产业基金、联合进行股权直投等形式,在医学影像设备相关产业展开投资合作,加大对产业内优质企业的投资布局,助力上海市全球科创中心的建设;

  3)上海国际作为第一大股东发起的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国第一支、目前唯一的长三角国家战略基金。该基金致力于打造实现以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为重点的国家战略增长极,已通过子基金投资及直接投资形成了相关领域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投资布局的优势。上海国际可促进体系内基金投资的相关产业链企业,与联影医疗开展业务合作,给联影医疗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技术等战略性资源,促进联影医疗市场拓展及供应链优化,助力联影医疗长期发展。

  根据《承销指引》第二章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规定,该战略投资者作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上海国际出具的承诺函:1)其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2)其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4)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国际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上海国际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上海国际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2022年3月财务报表,上海国际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的认购资金上限。同时,根据上海国际出具的承诺,其用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上海国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上海国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参与科创板、创业板战略配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上海国际参与了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688009.SH)、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88981.SH)、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38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战略配售,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979.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战略配售。

  10. 奕瑞科技

  (1)基本情况

  经核查奕瑞科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奕瑞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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