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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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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3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于2022年6月10日至7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6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增持均价为17.07元/股。

  2. 广晟集团自本次增持之日(2022年6月10日)起6个月内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含本次披露的已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本次披露的已增持数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广晟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情况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广晟集团于2022年6月10日-7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6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增持均价为17.07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广晟集团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2022年4月,广晟集团因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2.15%;广晟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2022年6月10日)起6个月内。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广晟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风华高科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广晟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情况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3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通知,获悉广晟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广晟集团《关于质押部分风华高科股票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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