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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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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5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晋荣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298,26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56.555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57人,代表股份25,874,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4.9062%。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28,54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43.3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15,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0.078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69,722,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13.2204%。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25,459,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85,590股的4.827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027,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77,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16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635,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57%;反对7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1%;弃权16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07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5%;反对77,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109,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688,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2%;反对7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81%;弃权109,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先生、黄珏姝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55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8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由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34.223元/股,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05,33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4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6,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6,000元。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9月19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资本证券部

  3.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4.电话:(010)57840288

  5.传真:(010)57840288

  6.电子邮件:wangxiaoning@naura.com;sunzheng@naura.com

  7.邮政编码:100176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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