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8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8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2日14点10 分

  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和股权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曹伟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传 真:0523-89719009

  邮 编:225441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姚宏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于2020年3月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2022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票同意,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收件人:石珊

  电话:0523-89719161

  传真:0523-8971900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姚宏

  2022年8月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