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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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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上市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登记地址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4日,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及公司章程做出如下变更:

  1、公司注册登记地址的变更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因此拟将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增加至公司注册地址中,实现一照多址。公司原注册登记地址为“广东省江门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拟修改为“广东省江门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1号之一”。

  2、《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上述注册登记地址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余条款不变。修改的条款如下:

  ■

  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变更注册登记地址以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54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世运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

  至2022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晟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3、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邮编:52972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2年7月30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及审议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32,249,251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59,674,77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9,305.6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项目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核准或备案的名称为准。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及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数量,公司初步确定了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公司经过分析研究,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书面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之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4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43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或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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