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3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谢宙宇先生、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黄少芬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少芬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电子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谢宙宇先生
1977 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电科某研究所第二研究部室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共性产品中心主任,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事业群总经理、中国电科某研究院科技发展处处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宙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谢宙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宗潮先生
1973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任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印度)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晟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采购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宗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800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陈宗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黄小鹏先生
1973 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流程与信息化部总经理、技术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100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黄小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少芬女士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少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严峻,为降低感染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黄少芬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对于议案 1.00,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情况计算如下:
议案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如下: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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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替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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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