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暂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于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8、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3-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邮政编码:64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更正公告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5日 (星期五)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52)。经事后审查发现,需对上述公告中的议案进行补充,现就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子表决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上限”予以补充。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7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港园路西段61号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年8月5日至 2022年8月5日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5日的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宜宾市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了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二、原则上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转增后的股本)的30%,即不超过304,534,236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