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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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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2-054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减持百川畅银股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红杉铭德自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后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减持股份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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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情况

  红杉铭德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22年7月5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日,红杉铭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5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减持股份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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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合计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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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截至本公告日,红杉铭德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减持百川畅银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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